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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建設報
本報訊 國務院近日就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作出批復,原則同意修訂后的《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2007~2020年)》。這是全國第一部經國務院批準的城鄉總體規劃,也是重慶市探索建設國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來第一個經國務院批準的重要規劃。
國務院的批復共分科學引導城鄉空間布局、合理確定城市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完善城鄉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等9個方面。批復明確了重慶的五大定位:重慶市是我國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長江上游地區經濟中心,國家重要的現代制造業基地,西南地區綜合交通樞紐。
批復要求,要按照建設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要求,在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城鄉統籌發展的先導作用,引導城鄉生產力要素合理配置。加快以都市區為核心的“一小時經濟圈”發展,引導渝東北和渝東南地區協調發展,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同時,批復還強調,要合理確定城市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城市人口控制在635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520平方公里以內。
批復指出,要統籌城鄉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加快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公路、鐵路、民航、水運相協調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堅持公共交通優先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軌道交通、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在內的公共客運服務系統,促進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加強城鄉經濟聯系。統籌規劃和建設城鄉給水、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充分重視城鄉防災工作,加強大型防災骨干工程和信息系統的建設,建立包括防洪、抗旱、抗震、防地質災害、消防、人防等在內的城鄉綜合防災體系。
批復還要求,重慶要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確保城市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根據城鄉的實際需要與可能,穩步推進城市危舊房改造,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城鄉居住和生活質量。
批復強調,重慶要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積極進行城鄉統籌規劃的探索,建立適合重慶市情的城鄉規劃體系,加強對鄉村的規劃引導。城鄉建設要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共同進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堅持依法治市,構建和諧社會。《總體規劃》是重慶市城鄉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各類涉及城鄉發展和建設的規劃以及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明確實施《總體規劃》的重點和建設時序。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規劃區范圍,包括各類開發區在內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規劃的意識。駐重慶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持重慶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重慶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批復特別強調,重慶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復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建設部要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責任編輯: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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