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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桂林建規部門獲悉,經過修訂的《桂林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至2010年)》得到國務院批復,明確了桂林城市總體規劃中關于城市發展規模、方向以及生態環境、文化遺產保護等問題,確定桂林的城市建設將主要向西發展。這意味著未來10年內,桂林西城區以及臨桂縣城將成為桂林城市建設和發展的熱土。
國務院在批復中首先確認,桂林作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今后的城市建設與發展要堅持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批復要求桂林市要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和風景名勝區保護規劃工作,要嚴格按規劃對靖江王府至正陽路等文物古跡和歷史文化街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管治,不得進行與歷史文化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要保護好桂林兩江四湖的山水城市格局和自然山水景觀,保證城市各項建設與自然山水、歷史文化遺產有機結合和協調,營造優美和諧的城市形象。批復中還重點提到桂林改善生態環境的問題。
桂林城市總體規劃中備受關注的是關于桂林城市建設今后的發展區域問題。國務院的批復中,確定桂林城市規劃區范圍為4227.46平方公里,今后要嚴格控制舊城的開發強度,城市建設主要向西發展,適度發展東部組團,控制向北擴大。批復同時指出,到2005年,桂林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67萬人以內,到2010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0萬人以內。按照這個規劃藍本,未來10年內,桂林新一輪的城市建設將在桂林機場路沿線重點展開,并帶動沿線相關產業高速發展。
(責任編輯: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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