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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報匯總,截至3月31日,全國657個城市(包括287個設區城市、370個縣級市)中,已有608個城市(包括281個設區城市、327個縣級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占92.5%。國家統計局統計并公布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70個大中城市,均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2011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記者王煒)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