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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1中國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閃亮登場。短短數日,“2011中國城市分類優勢排行榜”緊隨其后,新鮮出爐。 近年來,各種“最城市”頭銜對公眾輪番轟炸:“最美麗城市”、“最宜居城市”、“最具投資潛質城市”、“最休閑城市”……一時間,各種城市排行榜、城市競爭力評比不絕于耳。在不同機構設置的榜單中,多個城市輪番上榜,各領風騷。 然而,各大榜單、評比日漸火爆,公眾的熱情卻逐漸褪去:主辦方轟轟烈烈地發布,公眾卻迷迷糊糊不知所評何物、如何評出。用不了多久,那些曾備受關注的“最城市”頭銜開始失寵,甚至受到質疑。 究其緣由,是部分評選機構在透支“最城市”頭銜之時,亦透支了自身及評選的公信力。更有媒體報道稱,一些排行榜已成為部分官員“花錢買政績”的途徑。評選之所以如此火爆,實則源自其背后龐大的“市場需求”:部分評選機構出力,設置榜單,為“出資方”排個好名次;地方政府出資,為自己買個好名聲。 在這般“供需兩旺”的背景下,面對“霧蒙蒙”的評選過程,公眾產生逆反情緒也在情理之中。 事實上,城市競爭力研究作為一個嶄新的課題,一度對許多城市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在世界范圍內,也存在多個以城市幸福指數、宜居程度等為考核指標的評價體系。通過相對公平、量化的比較體系,城市管理者能夠獲得更多有價值的信息,從而解決城市建設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因此,此類評選最重要的意義在于促進城市的健康發展和競爭力提高,提升公眾對生活的滿意度及幸福感,而不是向個別官員出售“政績”。 對于公眾而言,“幸福感”并不會來源于一張張干巴巴的排行榜,而應來自更多實實在在的行動。比如在城市建設中,是否將盲道鋪在正確位置上?一項新政策出臺,是否充分征求民意,尊重民意?在城市交通設施細節上,是否足夠合理、周全? 要讓“幸福”具體可感,城市管理者應該為提高公眾生活質量作更多努力,而不僅僅以政績為導向。對于各類“宜居”、“美麗”或“幸福”的“最城市”評選,也應當建立較易量化的評選指標及公開透明的評選標準,讓一份份城市“考卷”對政府、投資者、創業者及居住者,起到實實在在的作用。駱沙 中國規劃網北京8月14日電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