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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溫州9月21日電(記者張和平) 備受社會關注的浙江省永嘉縣新橋村“安置門”事件有新進展。9月20日,永嘉縣委、縣政府宣布已追回兩名村干部借“貢獻大”為名以成本價各購得4套安置房賺取的差價利潤410萬元,當日永嘉縣委、縣政府調查組向村民全部公布了新橋村569套安置房持有人名單,接受監督。如對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調查組反映,調查組將繼續深入調查。 新華社8月24日、8月31日連續報道了永嘉縣“安置門”事件。該村違規將109套安置房以2500元/平方米的成本價,賣給代建的永嘉縣昌泰房地產開發公司與永嘉縣和田房地產開發公司。這導致村集體經濟嚴重流失6194萬元。而且,新橋村前任村支書葛彩華和前任村委會主任、現任村支書余乾壽以“貢獻大”之名,每人以成本價從本村和鄰村各購得2套安置房。這種“安置”引起廣大群眾的不滿。 “安置門”事件引起永嘉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紀委、公檢法、土地、規劃、審計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經一個月的調查,對新橋村569套安置房流向以及銷售等情況已基本查清,并形成了調查報告和作出了相關處理決定: 追回兩名“獲獎”村干部賺取的差價利潤410萬元。這四套安置房已于2009年被余乾壽和葛彩華轉售給他人,他們分別賺取差價利潤220萬元和190萬元左右。決定稱,余乾壽和葛彩華作為新橋村主要干部,為集體謀利益,為村民辦事是其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其勞動的付出已經由工資和補貼為報酬,因此兩人以成本價購得本村及隔壁蔡橋村4套安置房,侵害了村集體利益。 同時,余乾壽和葛彩華作為新橋村主要干部,對以成本價給代建房開公司109套安置房,造成村集體經濟損失的后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該二人涉嫌違反黨的紀律,縣紀委已立案調查。 調查組負責人稱,縣里已追回余乾壽和葛彩華賺取差價利潤410萬元。 該負責人表示,在繼續深入調查中,如果發現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縣紀委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針對廣大群眾投訴部分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低價購買58套安置房的問題,聯合調查組介紹,通過查詢人口信息、校對交款時間、審查繳款記錄、查詢聯系電話等多種方式調查購房人身份,已確認有56名國家公職人員及家屬確實存在上述情況,其中原甌北鎮區域的24人,其他區域的32人。但目前尚未發現有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自身職務上的便利以明顯低于市場價購房。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