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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北京人大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建議對重建圓明園進行研究論證。關于圓明園的保留現狀與需要重建兩個意見間的爭議已持續多年,“廢墟派”稱重建勞民傷財,“重建派”則稱重建可恢復民族榮光。圓明園官方稱可有選擇恢復部分建筑,但西洋樓等建筑不重建。(11月19日《東南早報》) 圓明園,一個輝煌和劫掠的混合體,在151年前的某個日子被付之一炬,成為中國人內心永遠的傷痛。圓明園廢墟以歷史的面孔一直出現在我們的眼前,并于在我們的腦海中,也就有了“修”“存”之爭,應該說,無論是“修”,還是“存”,都各有道理,真可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不過是站的立場不同罷了。 在我看來,對于圓明園“修”“存”之爭進行論證,也未嘗不可。盡管一直沒有結論,但“論證”卻需要在最為廣泛的民意范圍之中進行。更重要的是,要剔除掉利益。如果以利益的角度,重修,無非是為了多收錢;不修,無非是為了保存歷史滄桑感。 “修”,還是“存”,我們完全可以站在自己的角度理解,都可以說出很多道理,而據說,明園官方稱可有選擇恢復部分建筑,但西洋樓等建筑不重建。看起來,就有這么幾種意見,一種是“修”,一種是“存”,一種“半修半存”。究竟選擇哪一種好?建議對其進行“論證”也未嘗不可,而我想說的是,論證,千萬別要搞成“偽論證”。比如聽證會,弄幾個“聽證專業戶”,結果弄成了“偽聽證會”,也遂了極少數人的意愿,結果公眾是“被代表”,這是令人糾結的,我們不怕“論證”,但最怕“偽論證”。弄幾個“御用專家”,開幾次會,就向公眾公布了結果,那是最使公眾討厭的。 圓明園遺址公園自1988年開放至今已有20多年,復原與整修工作一直在進行。目前,通過于2000年的《圓明園遺址公園規劃》是圓明園復原和修復最為權威的規范性文件,這一規劃的原則方針就是以保護遺址為綱,保護原有格局,遺址的整修、恢復必須有利于體現圓明園歷史的真實性。其實,即便是這份“規劃”,還是缺乏最廣泛的民意。缺乏民意的管理是可怕的。在此方面,故宮出現的諸多事件就是最好的明證。 不怕“論證”,最怕“偽論證”,圓明園是每個國人的圓明園。(濱兵)原題:圓明園"修""存"之爭應有民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