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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神,是指一個城市通過其市民行為方式、規章制度、文化藝術、倫理道德、城市景觀等方面體現出來的共同的價值觀念、心理導向,是根植于城市歷史、體現于城市現實、引領城市未來的區別于其他城市的靈魂所在。可見,城市精神不是有無的問題,任何城市都有它的城市精神。但是,城市精神建設卻有自在與自為的區別,有盲目與自覺的分野。城市精神自身有初步與成熟之分,有簡陋與博大之別。培育和提煉既立足于傳統又同步于時代的城市精神,表明了我們對于城市建設的自覺和理性思考。 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北京,總的來說,就是兩個層面的建設,即物質北京建設和精神北京建設。物質北京建設是精神北京建設的基礎和依托,精神北京建設是物質北京建設的底蘊和靈魂。只有物質北京建設,沒有精神北京建設,就不可能建成“人文北京”和中國特色世界城市。而提煉、充實、豐富、發展北京精神,是精神北京建設的中心內容。 在城市發展的過程中,提出并豐富自己的城市精神,是城市建設的自覺。這個自覺具有普遍性。例如,紐約以“高度的融合力、卓越的創造力、強大的競爭力、非凡的應變力”作為城市發展的精神動力;倫敦以“歷史與現實的和諧統一、人和自然的和諧統一”作為自己的城市精神。在國內,上海、深圳、杭州、青島等先后根據自身的城市特質和文化追求,提出各自城市精神。首都北京在實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發展理念、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過程中提煉、建設北京精神,正是城市建設普遍規律的必然要求。 北京精神應該具有民族性、時代性、世界性。所謂民族的,就是傳統的,是民族獨有的深厚歷史文化底蘊的具體呈現;所謂時代的,就是與時俱進,體現社會主義文化的前進方向,反映進步文化的發展趨勢;所謂世界的,就是具有面向世界的博大胸懷,具有海納百川、兼容并蓄的宏大氣魄。 (北京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