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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示:對公租房發展要有耐心。從德國和北歐發展公租房的成功經驗來看,公共福利優先的公租房,即使起點時候的成本與私人租房相差無幾,但隨著時間推移,公租房的租金優勢將越發體現出來。此外,還應認識到,公租房還存在承擔推進城市發展和空間再布局的功能與作用,因此需要有城市規劃的概念。 2010年以來,保障房建設是中國社會和經濟生活中最具關注度的大事之一。在舉起3600萬套保障房大旗的同時,國務院多次強調,保障房要以公租房為主。在這樣的指導方針下,各地紛紛掀起公租房建設高潮。根據住建部通報,2011年全國新開工建設227萬套公租房。 然而,當各地首批公租房建成配租之時,卻普遍出現“熱建不熱銷”、“叫好不叫座”的情況。如上海首批兩個市統籌公租房項目,盡管申請日期一再延長,至3月10日首輪申請截至,各區受理公租房申請總量僅約2000戶,相對5100套供應房源而言,申請率不足四成,5月份的實際簽約率更低;又如,武漢市公租房入住率僅有23%,鄭州公租房申請人數都不足50%…… 大量裝修標準高、功能完備、設施齊全的公租房因無人問津而處于閑置狀態,不僅造成巨大的公共資源浪費,也使公租房制度的有效性和適當性都受到懷疑。如果這種現象不盡快得到改變,不僅將嚴重影響公租房在社會公眾心中的形象,甚至住房保障全局的戰略思路都會受到質疑。 從筆者調研和各方資料來看,各地公租房在當下遇冷的三個主要原因分別是:門檻過嚴、租金較高和地段不佳。 1、門檻過嚴 觀點:解決公租房困境當務之急是降低門檻。 在筆者的實地調研中,確實感到,目前公租房準入門檻還是太高。以上海的公租房準入門檻為例,其已經算是較為寬松的了,但仍然要求:“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兩年以上且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2.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等條件。 然而,從調研中發現,最需要公租房過渡的往往就是剛來上海市的海內外就業者和剛走上工作崗位的大學畢業生,而他們偏偏被排除在外,F有政策下,即使是上海高校科研院所和重點企業當年新進員工也是不可以入住公租房,而光這些人中就有不少對公租房的潛在需求。如果可以放開,那么公租房的出租率會上升一大截。 門檻過嚴主要是觀念問題。目前我國不少地方政府仍把公租房當做廉租房或經適房性質的保障房,過多強調其并不濃厚的福利性,仍然將其看做是只能提供給中低收入家庭的福利,而忽略了其內在的市場性,這導致公租房發生了對象定位錯誤。 事實上,在這方面國際上一些經驗完全值得借鑒。目前全球主要存在兩種公租房體制,一種是“二元制”,即公租房只針對特定人群開放,往往是低收入人群,與私人租賃住房市場是割裂的,互相不交集;另一種“一元制”,即幾乎所有人都可以進入公租房。 “二元制租賃體系”的國家中,公租房雖然起到了“托底保障”的作用,但代價是低收入邊緣化人群的集中聚居,形成了嚴重的貧民窟現象,造成了諸多持續的、難以根除的嚴重社會問題。 而德國和北歐等社團/合作主義經濟體的實踐則證明,公共租賃房部門可以和私人租賃市場協調發展,形成融和的“一元制租賃體系”,可以起到緩和收入分化、促進階層融和的作用。做到這點的關鍵是,德國和北歐把公共租賃房/社會租賃房敞開大門,不局限任何特定群體去租賃。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公租房要被出租出去才能發揮作用。有大量無房戶通過公租房解決了居住問題,住房需求被引導和合理分流,自然會減輕房價矛盾,讓市場進入穩定的平衡,政府也不需要背負過多的住房保障包袱。這才是公租房的核心戰略作用所在。 由此,公租房發展應廣開門戶,不需設立太多門檻。具體來說,只要能保證支付租金,除了申請人在本市沒有自有房產(且人均面積超過當地標準)和沒有同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這兩點或有必要保留之外,其他門檻都可以撤銷。 (編輯:劉堃茹)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