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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外國媒體將中國的霧霾歸因于快速工業化。確實,環境污染常常被視為工業化進程帶來的“成長之痛”,放眼全球大國,幾乎無不經歷過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 它們是如何趕走霧霾,恢復藍天白云的?這些前輩們的藥方或許可以成為中國細化空氣污染治理措施的最寶貴經驗。 英國:去工業化摘掉“霧都”帽子 嚴格限制小汽車尾氣排放 世界上第一個工業化國家英國,曾經歷過最嚴重的空氣污染。 在工業革命初期,倫敦地區工廠煙囪密密麻麻,晝夜不停地燃燒煤炭,帶來了海量的粉塵和有毒氣體,使得這里一年中有四分之一的日子大霧籠罩,從而被稱為“霧都”。 1952年造成上萬人死亡的煙霧事件讓英國政府和人民徹底意識到了空氣污染問題。4年后,英國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清潔空氣法》,逐漸實現了全民天然氣化,減少了煤炭用量,并促使英國進行了“去工業化”運動,逐步將重工業設施遷出倫敦城外。 到了20世紀80年代,交通污染已取代工業污染,成為倫敦空氣污染的首要來源。英國政府出臺一系列舉措對小汽車尾氣排放進行嚴格限制,同時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公共交通和自行車交通。2003年,倫敦更開征“擁堵費”,對那些進入市中心的私車征收“買路錢”,由此獲取的收入則完全用于改善倫敦的公交系統。 美國:排污權像商品那樣交易 每小時更新空氣狀況 在治理環境污染上,美國采取區域環境管理框架,打破州的界限,依據地理和社會經濟,將全國劃分成十個大的地理區域,設立區域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此外,美國將排污權交易引入了大氣污染源管理中。 所謂排污權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確定的條件下,利用市場機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權利即排污權,并允許這種權利像商品那樣被買入和賣出,以此來進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從而達到減少排放量、保護環境的目的。 1990 年《清潔大氣法修正案》通過后,美國開始實施酸雨控制計劃,排污權交易主要集中于二氧化硫,在全國范圍的電力行業實施,有可靠的法律依據和詳細的實施方案,成為迄今為止最廣泛的排污權交易實踐。 美國對PM2.5的管理重點是嚴密監控、實時公開、立法規范。他們在全國范圍內設立了數以千計的顆粒物檢測站點。環保署的官方網站,面向公眾告知測得的空氣質量指數。其中PM2.5參數每小時更新一次。當污染較為嚴重時,網站會要求民眾控制戶外活動的強度和時間,以此來減少身體損害。 日本:路口測尾氣,超標就限行 立法要求汽車加裝過濾器 上世紀80年代,日本開始多渠道整治污染,對環境極為重視,在人口密集的狹小國土上,取得了堪稱奇跡的成就。城市綠化是日本治理污染的重要措施。東京有關當局規定,新建大樓必須有綠地,必須搞樓頂綠化。 而在控制汽車尾氣方面,日本環境廳規定了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產生和排入大氣的廢氣的最高量,禁止超標車輛投入運行。日本的都道府縣還在交叉路口等交通量大的地點設置了廢氣濃度測試點, 發現該點廢氣濃度超標,站點工作人員可以向都道府縣公安委員會提出采取限制交通的請求。 2003年,東京還立法要求汽車加裝過濾器,并禁止柴油發動機汽車駛入該市。此外,如今東京所有出租車使用的都是天然氣。 德國:制定標準,完善監管 用技術手段限制排放 上世紀中葉,德國的魯爾工業區也曾出現過嚴重的空氣污染狀況。自上世紀六十年代起,德國政府開始重視空氣質量管理與環境保護技術的研發,并對魯爾工業區發電廠、工業企業等實施大規模減排改造,關停一些污染物排放超標工廠。最終魯爾工業區于八十年代正式結束工業生產,成功轉型為如今的文化產業園。如今該地區的空氣質量已經與德國其他地區沒有差別。 德國在治理空氣污染方面主要有三大戰略:首先是制定空氣質量標準,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及污染防治方案;其次是用技術等手段限制污染物排放,包括關停污染源;三是完善監管機制,針對具體污染物給出排放上限。與此同時,德國聯邦政府還積極促進能源轉型,促進清潔能源的開發,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歷史上著名的空氣污染事件 1、1930年比利時馬斯河谷煙霧事件 馬斯河谷地區是比利時的重要工業區。1930年12月1日至15日,整個比利時大霧籠罩,氣候反常,馬斯河谷上空出現了很強的逆溫層,造成大氣污染現象。13個工廠排放的煙霧彌漫在河谷上空無法擴散,有害氣體在大氣層中越積越厚,上千人發生呼吸道疾病,一個星期內就有60多人死亡,是同期正常死亡人數的十多倍。 2、上世紀40至50年代的洛杉磯煙霧事件 光化學煙霧是由于汽車尾氣和工業廢氣在強烈陽光紫外線照射下,發生光化學反應,產生含劇毒的光化學煙霧。上世紀40年代初開始,光化學煙霧在洛杉磯肆虐,以致遠離城市100千米以外的海拔2000米高山上的大片松林也因此枯死,柑橘減產。1952年和1955年的兩次光化學煙霧事件分別導致該市400多名65歲以上老人死亡。 3、1948年美國多諾拉煙霧事件 1948年10月26日至31日,位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多諾拉小鎮,由于工廠排放的含有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質的氣體及金屬微粒在氣候反常的情況下聚集在山谷中積存不散。人們在短時間內大量吸入這些有害的氣體,引起各種癥狀,全城14000人中有6000人眼痛、喉嚨痛、頭痛胸悶、嘔吐、腹瀉,20多人死亡。 4、1952年英國倫敦煙霧事件 1952年12月5日至9日,由于逆溫層作用及連續數日無風,煤炭燃燒產生的多種氣體與污染物在倫敦上空蓄積,城市連續四天被濃霧籠罩,造成1.2萬人死亡,是和平時期倫敦遭受的最大災難。(本報記者 董立林 綜合報道)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