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上海正在研究征收擁堵費”的消息再次甚囂塵上,不僅引起了兩座“大堵城”市民的普遍關注,也引發了全國其他城市群眾的“效仿”擔憂。擁堵費能否治愈城市“擁堵頑疾”? 擁堵是由于路網建設難以滿足車輛劇增的需要而產生的。緩解擁堵本該是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職責,卻要道路交通參與者來為他們的無能為力買單,這種責任轉移的治理方式,無益于問題的解決。當然,要破解這一矛盾,不是一個部門一時之間可以解決的,需要規劃者、管理者、參與者共同努力。因此,不妨多聽聽參與者的建議,而不是習慣性地強制征收費用,導致矛盾的產生。多用引導和協商性的措施,少用強制手段,說不定能起到更明顯的效果。 江西省余江縣公安局魯兵海 收取交通擁堵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交通擁堵壓力,但是要注意三個問題:一是交通擁堵收費是一項政策性非常強的措施,必須正確把握其實施目的,必須嚴格執法,而不能把擁堵收費作為政府財政收入的新渠道。二是征收區域應選擇城市功能最集中、交通最擁堵的城市中心區;原則上對進出收費區域的所有機動車進行收費,但應對公共汽車、軍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減收或免收;對收費區域內的居民所使用的車輛,需要適當減免。三是對于收費時段要根據收費區域交通特性確定。在全天交通高峰不明顯的區域,可以考慮實行工作日全天時段的擁堵收費,而在交通高峰特征十分明顯的區域,可以考慮僅對高峰時段收費,周末和法定假日一般不應收費。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法院劉宇星 我所在的城市雖僅是一個二線城市,但隨著城區的擴大、人口的激增、交通車輛的日益普及,城市道路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滯后日益凸顯,雖比不上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但交通擁堵也早已成為近年來城市生活熱詞。特別是中秋等節假日,整個城市,每個角落都無一處通暢處,聽說,北京、上海等地正醞釀收取擁堵費,我對任何有助于交通順暢的措施出臺都舉雙手贊同,但我覺得,要收費,有必要先找準誰在給城市添堵。 擁堵,市民出游、走親訪友、正常上下班出行之外,又有多少送禮大軍,有多少公車私用?為何一到節假日交通就會變得更加擁堵,這里面有多少人在開著公車送禮收禮,他們該不該交高額擁堵費? 我單位附近有一個十字路口,每天上下班高峰期東西方向的信號燈綠變紅的間隔時間總是很長,有時竟然能長達七八分鐘,而南北方信號燈則綠變紅的間隔時間很短。這個信號燈的“不尋常”后經知情人士指點,才發現是交警在路口對信號燈進行了手動控制,而之所以這樣做,據說是為了保障省政府的班車自西向東能暢快通行。聽到這個解釋,我不禁愕然。近年來,市政府把鄭東新區作為經略重點,為了帶動東區的發展,先后搬遷了一批學校、政府部門,今年初,省政府也搬遷到了東區。而腳下的這條路,做為連接東區和市區的主干道,交通壓力凸顯,堵車變得稀松平常。雖說市政府啟動了“暢通工程”,但收效甚微,沒想到,他們竟然想到了這樣一個保持暢通的“好辦法”。信號燈是依據國家頒布的《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等相關標準、規范而設置的,信號燈的配時方案,是根據具體路口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實際交通流量及相關道路設施等進行設置,怎可以為了某一群體的利益而罔顧大眾,隨意更改呢?不知道交警在進行這種“選擇性執法”時,有無考慮其他方向過往行人和車輛的利益?而如果要收取擁堵費,是否享受了交警“貼心”服務的這些車輛,應該多交一些呢?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