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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表示,意見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對建制鎮和小城市是全面放開,就是說基本沒有門檻,只要有意愿、想落戶,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戶。 中等城市是基本有序放開落戶限制,門檻比較低,只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的就業,按照先后順序排隊,有意愿落戶的,一般都可以落戶。 對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三年。 對大城市能放開的也盡量放開,也降低了門檻。 城區人口300萬到500萬的城市,要適度控制落戶的規模和節奏,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較嚴格的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五年,防止人口增長過快,這樣落戶的條件就要嚴格一些。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