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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紀委召開市城鄉規劃系統案情通報暨“以案釋紀”專題會議,對該系統近五年來發生的典型案例以及在項目審批、執法檢查、作風建設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了通報和剖析。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李軍出席會議并提出要求。 兩位“副局長”落馬,副調研員因涉嫌受賄被查處 市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鄧和平通報了近期查處的兩個案例——周江案、譚薇案,一個是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一個是原副調研員。 周江利用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托,在審批相關房地產項目用地規劃手續時,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數十萬元,被市紀委移送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今年2月下旬,市紀委開始對周江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在查辦周江的過程中,市紀委發現了市城鄉規劃局原副調研員譚薇涉嫌受賄的問題,并于今年5月27日對其進行調查。經市紀委調查,2004年到2008年期間,譚薇利用擔任長沙市城鄉規劃局規劃用地處處長、總工室主任的職務之便,為他人在規劃審批過程中提供幫助,涉嫌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數十萬元,被市紀委以涉嫌受賄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而另一位原副局長顧湘陵早已被查處。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顧湘陵收受開發商300多次賄賂。其在擔任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期間,其妻也擔任了某設計院副院長之職,且多次通過顧湘陵打招呼或打著顧湘陵的牌子來承攬業務。 “以案釋紀”會上分析特點 、剖析原因、提出要求 市紀委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秦躍平介紹,自2010年以來,全市城鄉規劃系統先后有近20人違紀違法被查處。 記者發現,這些違紀違法案件中的當事人,很大一部分涉案與房地產相關。 熊澤明在擔任市城鄉規劃局建管二處和一處處長期間,在負責轄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審核工作中,多次收受房地產商所送賄賂。黃治國利用擔任長沙縣城鄉規劃局建設規劃科科長和總規劃師的職務便利,為房產商包工頭謀取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賄賂。劉漢明利用擔任長沙縣測繪規劃設計院院長的職務便利,向房地產商索賄。 除此之外,近年來,在中央、省、市的各項檢查中,市紀委先后對市城鄉規劃系統一批違紀案件進行了嚴肅處理,共追究該系統8名領導干部的黨紀政紀責任。 “一個城市的規劃系統,短短五年時間,近20人因違紀違法受到處理,結局何其慘痛、教訓何其深刻!”秦躍平分析,這一系列的案件,有一些共同的特點:官商勾結,在與規劃相關的經濟活動中產生經濟類腐敗;濫用職權,違規審批,在規劃審批、驗收、處罰等活動中產生行業類腐敗;在審批過程中收受紅包禮金,產生作風類腐敗。剖析案件發生的原因,他認為主要有三點:“忽視教育、放松要求,防腐意識不強;制度設計存在缺陷,管理不細;廉政要求執行不力,監督缺位。” 會上,市紀委相關領導分別就市城鄉規劃系統預防腐敗工作和作風建設提出要求。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李軍要求: 規劃系統要深刻吸取教訓 “召開‘以案釋紀’會議,就是要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廉潔從政意識,真正做到查處一批案件、教育一批干部、防止類似案件再發生。”李軍強調,要深刻吸取教訓。希望規劃系統以已經發生的腐敗案件為反面警示教材,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敬畏法紀、遵規守矩。要嚴格履行責任。各級黨委一定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有責任就要有擔當,沒有履行責任就要被追責,紀委必須把監督責任落實到位,派駐單位的紀委書記要聚焦主業、堅持原則,把對干部的關愛體現到對他們的監督之中。要切實規范權力運行。要辯證看待權力,正確地行使權力,做到“公”,用權出于公心;“正”,不以個人喜好區分用權;“慎”,謹慎行使權力。希望全市規劃系統針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和修補有關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要堅守自律底線。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落實好廉潔自律的各項要求,保持對黨紀國法的敬畏,遵守作風建設各項規定,防止小處不嚴、小錯不糾、小節不慎、小賄不拒。同時,管好自己的家人和親友。 市城鄉規劃局黨委書記、局長馮意剛表態:將以身作則 市城鄉規劃局現任黨委書記、局長馮意剛在會上進行了表態發言。他表示,今后將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重點是樹‘旗幟’,通過強化責任狠抓廉政要求落實;扎籬笆,通過制度約束預防腐敗失職瀆職;敲警鐘,通過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變防線;照鏡子,通過陽光規劃促進權力制約監督;下決心,通過案件查處遏制貪腐受賄行為;治庸官,通過嚴格干部管理轉變機關工作作風。”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766件 今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76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10人。全市共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案件84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7人,對42個單位和個人在媒體上進行點名道姓曝光。 相關鏈接 部分案件案情 顧湘陵:利用擔任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利益關系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共計人民幣1687萬元,另有4700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周江:利用擔任市規劃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數十萬元,被市紀委移送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易衛平:利用擔任市規劃局建管處長以及副總工程師的職務便利,20多次收受相關人員賄賂人民幣62萬元、英鎊3000元以及港幣1萬元,另收受他人所送紅包禮金等違法所得200余萬元,被望城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譚薇:利用擔任市規劃局規劃用地處處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規劃審批過程中提供幫助,涉嫌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數十萬元,被市紀委以涉嫌受賄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熊澤明:利用擔任市規劃局建管二處和一處處長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房地產商所送賄賂人民幣9.9萬元,被岳麓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黃治國:利用擔任長沙縣城鄉規劃局建設規劃科科長和總規劃師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取他人賄賂42.34萬元,另與他人貪污私分1萬元,被長沙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劉漢明:利用擔任長沙縣測繪規劃設計院院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共計101萬多元;利用職務便利,向房地產商索賄93.7萬元;指使財務人員采取多列少發臨聘人員獎金的手段,截留國有資產29.88萬元以單位名義私分給個人,被市中院以貪污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財產20萬元、罰金1萬元。
蔣建武:利用擔任市規劃局岳麓分局辦公室副科級干部的便利,在負責辦理村民個人建房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過程中,明知他人的戶籍和房屋資料系偽造而予以認可,非法為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致使作假人在項目拆遷中以該證騙取了巨額拆遷補償款,先后分3次收受賄賂3萬元。違規將村民封閉式陽臺計算成全面積,并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收受賄賂1萬元。鑒于蔣建武在紀委和檢察院調查期間如實交代,積極退贓,岳麓區檢察院決定對其不予起訴,經市城鄉規劃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黎欣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