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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也好,城鎮化進程也好,都要遵循其自身的發展規律,都不是規模越大越好,進展越快越好,而且也都不應該通過下達指標、績效考核等辦法強行去推動。 老話說,鞋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其中的道理放在其他地方也適用。 最近遇到幾位種糧大戶,他們來自不同的省份。雖然由于各地資源條件的差異,他們的土地經營規模從上千畝到上萬畝不等,但他們的喜憂卻很是相似。 近年來密集出臺的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讓這些安心種糧的人通過擴大規模獲得了不菲的收益,也帶給了他們諸如“全國種糧大戶”“杰出青年農民”等榮譽,這讓他們感到由衷的喜悅。但是有些事也讓他們挺頭疼。他們幾乎都被所在地區的領導約談過,談話的核心內容大多是“鼓勵”他們要繼續擴大規模,當好帶頭人,做好當地農業生產的標桿。一位種糧大戶苦笑著說,擴大規模哪里是領導下個指標就做得成的啊,技術、裝備、人工都跟不上就盲目上規模,回頭領導的政績是好看了,可我們的日子就不一定好過了啊。 這番談話讓筆者聯想到了日前的一則新聞報道。南方某省為了完成到2020年新增農村轉移人口城鎮戶籍1000萬的目標,運用行政力量,實行指標驅動,2012年和2013年短短兩年就完成“農轉城”人口近500萬,這一數字幾乎是政策實施前的20多倍。過分強調速度和進度的結果,就是出現了以土地城鎮化和戶籍城鎮化為表象的“數字城鎮化”,一些地區的農民成為既進不了城又回不了鄉的“夾心人”,日子真真是不太好過了。 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也好,城鎮化進程也好,都要遵循其自身的發展規律,都不是規模越大越好,進展越快越好,而且也都不應該通過下達指標、績效考核等辦法強行去推動。拿土地流轉來說,適度的規模經營是種糧大戶等經營主體的市場行為,選擇多大的規模,什么時候擴大規模,經營主體最清楚。量力而行,循序漸進,自然能夠獲得不錯的收益。可若是外人越俎代庖,盲目下達指標、硬性攤派任務,強扭的瓜是什么味道就難以期待了。試想,在南方土地資源緊張、人多地少矛盾更為突出的地方,盲目追求幾千畝地的經營規模;在村民外出務工機會不多、意愿不強的地方,非要推廣整村流轉,這種“領導意愿”成功的可能有多大呢?畢竟穿多大的鞋合適,沒誰比腳更清楚。 事實上,不顧發展規律盲目下指標、限時間,硬性攤派任務,用數字進度、時限指標等“硬杠杠”來倒逼生產、施工或是強行推動工作進程,輕則帶來安全隱患,重則引發傷亡事故,損傷群眾權益。類似的教訓已經不少了,可是為啥在現實中還屢屢見到“數字杠杠”在充當指揮員呢?說到底,還是某些領導的政績觀“跑偏”了,片面地將發展等同于成規模、上檔次,以至過度倚仗“指標化”“行政化”手段。
不是規模大了,速度快了,才是政績。于城市化是如此,于農業生產同樣是如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