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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凌晨,夜色中的鄭州市黃河路文化路天橋上,工人們正進行切割拆除作業,這座尚未踏入青春期的天橋在一片瑰麗的火樹銀花中走向生命終結。連續幾天的拆除完成后,為配合地鐵5號線施工,“服役”僅5年多的鄭州市黃河路文化路天橋,將徹底與市民說再見。市政部門稱橋體材料將回收利用。(11月9日大河網) 早在今年3月,大河報就獨家連續報道了這座天橋“建成才5年就要拆除”一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現在這座建成僅5年多天橋終于被拆除了。在為其惋惜之余,筆者認為,“短命”天橋是城市規劃之殤! 盡管當地有關部門解釋,拆除它是為了配合地鐵5號線施工,是城市規劃的需要。據有關領導說,當時鄭州軌道線網規劃的地鐵5號線不沿黃河路布設,建設時間為2020年后,天橋與軌道工程沒有矛盾。2012年,對軌道線網進行修編加密優化,確定5號線沿黃河路布設。按照規劃,該路口是地鐵5號線和7號線換乘站,該區域周邊建筑物密集,且距離道路紅線較近,施工空間局促,綜合考慮站點施工條件、軌道交通站點便捷及運營效率、減少拆遷影響等因素,決定拆除既有天橋。也就是說,2012年后,規劃變了,這座天橋也該“短命”了。但是我們不僅要問:為什么5年前修建這座天橋時,沒有那樣的規劃,而2012年卻發生了改變? 眾所周知,一座城市的道路交通規劃的制定,絕不是匆促、盲目的,必須有一個充分論證的過程,經過多方求證而制定出的一個比較科學可行的方案,它必須要展望城市發展的未來,適應城市交通發展的需要。這個規劃一旦形成,一旦開始實施,絕不容輕易更改。一旦有所改變,必是勞民傷財之舉。正如鄭州這座天橋,投資854萬元,剛用5年多就拆除了,這不是在浪費納銳人的錢么? 無獨有偶,2014年位于云南省河口縣濱江路沿岸的“中國-東盟河口國際旅游文化景觀長廊”,一個耗資2.7億元的建設項目,僅僅建成3年之后又面臨被大部分拆遷的命運。并且拆遷后還要投資3億元進行升級打造。這都是城市規劃惹的禍,可謂朝令夕改,怎不淪為燒錢行為而被人們所詬病?像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實在讓人痛心和憤怒!
“短命工程”何時休?為了擴展城市空間、優化生活環境,政府有規劃性地進行城市建設,這無可厚非。但是,任何項目的建設應該遵循城市的總體規劃,符合城市的發展方向,還要立足長遠,而不是短期行為。透視所謂的不斷優化的規劃背后,其實都有著權力之手。只有堅決用制度規范權力,加強聽證監督,才有可能杜絕“短命工程”現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