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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劃網訊 記者李長江報道 修訂后的《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日前獲國務院批復。 國務院批復要求,要重視城鄉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8494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主城區城市人口控制在502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以內,避免主城區人口過度集聚;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公路、鐵路、水運和民航等區域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給水、排水和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防震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 國務院批復強調,《總體規劃》是武漢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包括各類開發區)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要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駐武漢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 (責任編輯:瑋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