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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9月20日電(記者 余榮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將于9月21日舉行立法聽證會,就正在審議中的《福建省實施〈中國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草案”)直接聽取群眾意見。此前,實施辦法已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此次立法聽證會的聽證內容有兩項,一是關于城鄉規劃修改的程序;二是關于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之所以選擇這兩項內容作為聽證事項,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這兩項內容本身就是城鄉規劃立法的重要內容,必須作為重點加以明確規定。二是這兩項內容與人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很高。三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此也非常關注,初審委員會在初審報告中也重點提及,認為要切實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和科學性,更好地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聽證會引起福建各界廣泛關注。8月28日新聞媒體發布聽證會公告后,截至9月16日,共接受電話、傳真報名八十余人,其中有普通老百姓,有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專家學者,有直接從事規劃管理實際工作的人員,有律師、稅務師、工程師、法官、新聞工作者,有民主黨派人士,也有人大代表,還有一些熱心地方立法事業的退休老干部。 根據報名的先后順序及支持、反對意見對等的原則遴選后,法工委確定了8名聽證陳述人,6名聽證旁聽人。陳述人中有教授2人,律師2人,法官1人,高級工程師1人,城鄉規劃管理人員1人,自由職業者1人。旁聽人中有稅務師1人,媒體從業人員2人,社會團體工作人員1人,退體老同志1人,自由職業者1人。同時,十多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將作為聽證人參與聽證會。 據悉,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繼2006年9月物業管理條例立法聽證會后舉行的又一次立法聽證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還要召開立法聽證會,一是城鄉規劃具有重要的公共政策屬性,關系到各行各業的發展和千家萬戶的利益,是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戰略,實施辦法草案涉及的一些老百姓關注的熱點問題需要進一步征求公眾意見。 二是采取立法聽證的方式,可以更廣泛、更直接地聽取群眾意見,更好地體現民意、集中民智,把聽證陳述人和旁聽人好的意見和建議吸收到法規中來,作為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法規的重要依據,從而保證立法和決策更好地體現人民的意志。 2007年10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城鄉規劃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下位法的地方性法規必須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及時進行修改完善,福建省實施辦法草案2009年11月23日經省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實施辦法草案計七章七十八條,涉及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以及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其中如統籌城鄉規劃建設,制定鄉規劃、村規劃,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開發區總體規劃編制和審批,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規劃管理、鄉村規劃管理等是草案特色。 7月28日,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對實施辦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委員們的審議意見主要集中在這幾個方面: 一是認為實施辦法是一部關系民生的重要地方性法規,應當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發動群眾參與立法,充分汲取群眾智慧。 二是委員們非常關注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問題,認為城鄉規劃管理實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規劃變動較快,權威性不夠,剛性不強,建議對規劃管理的體制等作進一步探索,通過程序設計來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避免隨意修改和實施不力。 三是要注重統籌與平衡問題,注重城鄉有機統籌平衡、今人與后人的平衡、規劃部門權力和責任的平衡、監督與實施之間的平衡,立法在制度設計時注重這幾個平衡。 四是規劃制定與修改過程中要充分發揮人大監督職能作用,加強監督,同時還要增加人民群眾的參與,通過建立聽證會、公開征求意見等機制,使群眾參與規劃、監督規劃。 五是城鄉規劃是一個全面、綜合性的規劃,應當與各種專項規劃、專業規劃有機銜接、統籌協調,避免各自為政、互相沖突。 一審后,福建省人大法工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常委會委員的審議意見和初審意見對草案作了初步修改,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現已有一百多人通過網絡、傳真、郵寄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二百多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