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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劃網鄭州3月25日電(記者 李娜)昨日,記者獲悉,省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開發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見》,對我省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提出了具體的指標:到2012年,大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的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中等城市控制在95平方米以內,小城市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建制鎮將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內。 嚴控人均建設用地 “要從嚴控制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省政府要求,城市建設要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科學確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標和發展規模,大力發展節地型產業、節地型建筑和緊湊型城鎮,避免因盲目投資、過度超前和重復建設等浪費土地資源。 為此,我省將完善各類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標準,合理確定建設項目供地數量,核減不合理用地,堅決制止城市建設“攤大餅”式的無序擴張,嚴禁建設脫離實際需要的寬馬路、大廣場和綠化帶,嚴格限制低層建筑,嚴控高能耗、高污染等限制類產業項目用地,禁止別墅類房地產、高爾夫球場、賽馬場和各類培訓中心項目用地,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用地。 省政府提出,到2012年,大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的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中等城市控制在95平方米以內,小城市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建制鎮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內。 清理閑置建設用地 為防止土地閑置造成浪費,我省規定,農用地轉用被批準后,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超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或《土地劃撥決定書》規定的動工開發期限尚未動工造成土地閑置滿一年的,將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并按國家規定征收增值地價。土地閑置滿兩年的,經市、縣級政府批準收回后重新安排使用。 到2012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縣(市、區)和產業集聚區都要達到規定的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對創建活動成效突出的,省政府將予以表彰,并在用地政策方面給予獎勵;逾期未達標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非法批地占地將追責 我省對于土地行政執法力度將進一步加大。省政府要求,要運用衛星遙感監測技術,對全省耕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利用情況等進行全覆蓋綜合監測。完善省、市、縣、鄉鎮四級土地動態巡查體系,加大動態巡查力度,對違法違規用地案件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健全土地聯合執法機制,落實國土資源、公安、監察部門和法院、檢察院聯席會議制度,對違法案件實施聯合查處,切實解決案件查處難、移交難、執行難等問題。 我省規定,對涉及國家公職人員非法批準用地、占地的,嚴格追究責任,給予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重大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件,將公開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