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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劃網廣州7月19日電 記者王艷 據廣州市交委和市城管委近日聯合公布的道路挖掘計劃顯示,今年9月-11月,廣州中心城區共有279項道路挖掘項目要實施,廣州大道、中山路、廣園路、東風路等城市主干道都被包括其中。而在這279項之外,還有數量未知的8類可直接辦理挖路許可的“計劃外挖掘項目”正在或即將實施。 有媒體綜合分析了今年計劃內與計劃外的挖路項目,發現有一些項目是屬于反復開挖的“拉鏈馬路”,如長堤大馬路,它在迎亞運環境整治、民間金融街建設中已兩度被整治,但今年11月又要因供電配網項目再度開挖。 其實為破解“拉鏈馬路”這一難題,廣州一直以來都有心借鑒國外發達城市的“共同溝”設計,以期改變各類管道各自為政的凌亂局面,避免道路被反復開膛破肚。但在實踐中,即使是不同管道的共同施工改造也難以協調,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舉例說,“同德圍地區要上馬地鐵項目,供電局找到廣州地鐵公司,希望電力工程和地鐵隧道工程能夠合并進行,但地鐵公司拒絕了。” 看來,道路施工統籌在現實中舉步維艱,從此次公布的279項道路挖掘計劃來看,也是各挖各的,沒有哪一項挖掘是多個單位協同挖掘以同時完成多項任務的,城市治理中的道路施工統籌能力依然有待提升。 那么,道路到底該怎么挖?道路施工到底該如何統籌?政府部門或應從以下三個方面予以改進: 一是應有計劃地彌補老城區管線改造的歷史欠賬,做好“共同溝”鋪設。有記者梳理279宗挖路計劃項目發現,市自來水公司、供電局、電信公司、燃氣公司這四個單位的道路挖掘項目占了總數的99%,由此看來,在這四個單位之間進行道路施工統籌,避免各挖各的形成“拉鏈馬路”,是相對容易操作的。那么接下來政府部門能否對今年申報的1426宗挖掘項目進行“合并同類項”,統籌不同單位之間共同施工呢? 二是平衡好計劃內和計劃外的道路挖掘工作。雖然計劃外道路挖掘項目多為省市重點建設工程,享有挖路“豁免權”,但這些項目如果過多,必然會沖淡了道路施工統籌的意義。對于廣州每年的挖路項目,無論計劃內外,還望相關部門通盤考慮,否則,管得住計劃內,管不住計劃外,有可能導致越來越多的挖路項目挖空心思尋求計劃外的挖路“豁免權”,架空道路施工統籌的作用。 三是政府部門之間應加強對道路挖掘工作的協調。據報道,在大部制改革前,排水、煤氣、綠化、道路搶修和建設等所有涉及挖路的部門都集中在市政園林局管轄,有利于內部協調挖路計劃;而大部制改革后,排水劃去了水務部門、綠化劃去了林業園林局、道路搶修劃給了市交委、道路建設劃給了市建委,人行道管理劃給了市城管委,多部門之間的協調成了難題。對于施工統籌而言,如果有關部門自己都存在協調困難,那么寄希望于它們統籌、協調好施工單位,怕是難上加難。 總而言之,對已公布的279項挖路計劃,希望政府部門能根據輿論反饋做進一步調整,提升道路施工統籌能力;對計劃外的道路挖掘項目,也應有進一步的規范和約束措施。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