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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科技產業發展戰略與政策措施

時間:2009-12-18 11:18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當前,世界已進入了科技迅猛發展的時代,科技產業不僅是國家經濟發展的巨大原動力,而且是國家乃至世界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方向的決定因素。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世界經濟全球化的到來,科學技術的國際競爭日趨激烈。以發展高科技為杠桿,謀求本國的經濟發展和綜合國力的增強,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的共識。面對全球日益激烈的經濟競爭挑戰,臺灣的經濟也步入了依靠科技進步來推動發展的歷史新時期。為使科技能更充分、迅猛地發揮聚集效應,臺灣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發展科技的政策法規及鼓勵性措施。
  1 科技產業發展的戰略和方向
  1.1 中小企業是臺灣發展高新科技產業的主力 改善中小企業的產業結構是臺灣當局一向關注的重點,表現在重視中小企業研究開發、促進產業升級上。臺灣經濟部為協助中小企業技術升級,并促使所屬機構的研發方向及成果能與產業界緊密結合,特制定“經濟部所屬事業協助中小企業推動研究發展計劃”,為迎接即將來臨的創造性時代鋪平道路。另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積極促進中小企業在技術開發、創業投資、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協助他們進行新產品開發活動,使中小企業進行聯合行銷、聯合投資、聯合研發,實現資源共享。臺灣本島依據“二大、二高、二低”六大原則,即市場潛力大、產業關聯性大、附加價值高、技術層次高、污染程度低、能源依存性低等,確定了通訊、信息、消費性電子、半導體、精密機械與自動化、航天、高級材料、特用化學品與制藥、醫療保健、污染防治等為十大新興產業,作為中小企業產業發展的主要方向。
  1.2 確定重點發展的高科技產業 為緊跟世界科技發展的新形勢,參照國際重要產業技術領域,選定了20世紀末、21世紀初重點發展的四大高尖端技術,以此領導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一是信息技術,主要制定和實施資訊通訊基礎建設計劃,這個龐大的計劃將耗資上百億元新臺幣,預計用6年時間來完成;二是電子技術,這一領域將來的兩大發展趨勢是加速電子技術的產業化過程及加速發展半導體技術,力爭在技術和產業化方面形成新的實力;三是生物技術,將其定為21世紀重點發展的技術,特制定了生物發展計劃,重點實施;四是航天技術,臺灣在21世紀將把航天工業作為維系其經濟增長和科技升級的重點技術。
  在臺灣,高技術產業已經有了一個堅固的基礎,私人部門在發展和獲得關鍵技術方面已經發揮帶頭作用。然而,在那些市場潛力較弱、私人部門投資意愿較低的領域,政府將在開發關鍵產品和技術方面發揮領導作用,而且設法刺激私人部門的參與。
  1.3 促進傳統產業技術向科技產業轉型 制造業一直是臺灣經濟發展的領導部門,也是臺灣經濟增長的原動力。但近年來由于臺灣本土工業用地價格偏高且取得困難,勞動成本高漲,傳統產業技術提升面臨瓶頸,使得傳統產業的產值及出口量均減少,傳統產業日漸衰退,逐漸失去發展優勢,迫使其政府推動傳統產業技術的升級并保證其向科技產業轉型已是不可逆轉的趨勢。為此,臺灣制定了傳統產業的轉型目標——走向高科技化。在1995年規劃制造業21世紀的發展方向時,臺灣工業局針對傳統產業進行了篩選,選出了34項有發展潛力的傳統產業,決定用3年時間,每年完成11項傳統產業的技術升級。在策略上加強對其資金和技術的投入力度,并由科研單位協作和輔導,幫助其克服技術升級的瓶頸。
  臺灣政府為提升其競爭力,于1995年提出把臺灣發展成為“亞太營運中心”的構想,內容涵蓋生產制造、貨物與旅客轉運、專業服務等三大類經濟活動。其中,生產制造部分是以高附加價值、高科技產業為核心的。作為“亞太制造中心”重點發展方向的高科技產業,除了資訊、半導體和通訊科技產業等新興支柱產業外,臺灣經濟部又鎖定了24項高科技產業作為當前重點發展的產業。
  近年來,由于信息化時代的來臨,科技與知識成為影響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臺灣當局根據經建會的評估,將在21世紀積極發展個人服務業、金融及保險等工商服務業、通信服務業、航天、制藥、計算機與通訊等高科技工業,以及汽車、化學等中高科技工業為主的產業。
  1.4 興辦科技園和智能工業園區 開辟特定區域,集中發展高尖端科技,營造高新技術健康成長的環境,是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必由之路,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過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20世紀70年代后西方發達國家的普遍做法。科學園區和智能工業園區是發展高科技產業的搖籃。
  1995年,臺灣經濟部計劃在未來10年內在全島各地興建20-30個智能工業園區,每年開發2~3個。園區規劃為9種類型:科學園區3個、科技工業園區2個、軟件科學園區3個、航天工業園區2個、機械工業園區1個、生物技術園區1個、中山科學園區3個、創業者園區1個、研究園區1個。
  臺灣高科技的發展是以發展科學園區為先導的。臺灣當局在已籌建若干個科學園區基礎上,現已規劃了臺灣的“新科技園區藍圖”,主要建立三大類型的工業區:a.科學工業園區。在北部擴建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在南部臺南建立第二個科學園區,使其成為發展生物技術、精密儀器及航天即自動化零件等的專業區。b.軟件工業區。北、中、南各一個,北部在臺北市南港,已進入建設階段;中部在臺中;南部在高雄,現已進入規劃階段。c.科技工業區。著重在生產上應用實用科技知識。
  1.5 實施南北兩地產業均衡發展 新竹工業園區成立20多年,發展十分迅速,截至1998年年底,新竹園區內已有272家公司設立,整體營業額4550億元,增長率13.8%,成為高科技產業最密集的地方。鑒于臺灣新竹科學園區成立十幾年來成效顯著,臺灣行政院國科會于1995年通過了新的“新竹科學園區發展計劃”。該計劃的宗旨是要在21世紀將新竹科學園區建成國際科技重鎮,進而使臺灣成為“亞太科技營運中心”,以此奠定臺灣的經濟實力。計劃的主要目標是大力加強相關科技建設,改善科技產業投資條件,以擴大新竹地區科技產業規模,增強其研究功能,強化科技城的科技實力和競爭力,加速臺灣高科技產業的大型化和國際步伐,進而向“亞太高科技營運中心”邁進。
  鑒于目前臺灣南北經濟和科技發展的不平衡及北強南弱的情況,臺灣當局于1997年作出重大戰略部署——在臺南建設第二個科學園區,并將其作為邁向21世紀的重要工程。其目標是將其建成繼新竹科學園區之后的臺灣第二大科技重鎮及帶動南部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科技基地。該園區內主要發展微電子精密機械、半導體和生物科技產業,并分別開辟了“微電子精密機械”、“半導體”以及“農業生物技術”等三大產業的專業區。
  科學園區的快速發展極大地推動了臺灣高尖端科技研究的發展。繼1997年初臺灣當局提出“科技島”的方針,1998年做出到2010年臺灣科技與科技產業發展方向的具體規劃,在其措施中將發展各類科技園區作為建設科技島的主要骨架:一是繼續推動科學工業園區的建設,發展各類衛星園區,研究未來新科學工業園區的措施;二是開發各類智能型園區,同時鼓勵民間開發各類園區。
  2 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措施
  臺灣經濟轉型、產業升級、加速發展科技產業、加快發展高科技產業,這是臺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之一。為此,臺灣當局采取了一系列推動科技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2.1 加大科技投入,研發經費穩步增長 研究與發展經費是反映一個國家科技實力的重要指標,又是提高國家綜合國力和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從世界范圍來看,臺灣的研發經費絕對值、相對值偏低。1995年臺灣研發總經費約為45.8億美元,與世界各國相比,是荷蘭1994年71.9億美元與瑞典1995年74.6億美元的六成左右;不到韓國1994年98.2億美元的一半。以R&D/GDP的比值來看,1995年臺灣為1.78%,1999年為1.97%;發達國家經濟規模較大者如美國、日本在80年代中期R&D投資占GDP比值就已達2.5%以上(見表1)。
  表1 R&D經費占GDP的比重國際比較 
年代          1995        1996    1997    1998
中國大陸        0.6      0.6       0.64    0.69
中國臺灣       1.78        1.8       1.88    1.97
美國          2.61        2.67    2.71    2.79
德國          2.31        2.3       2.31    2.33
加拿大         1.58        1.6       1.6       1.6
意大利         1.01        1.02    1.08    1.11
丹麥          1.91        2.01    2.03    2.06
芬蘭          2.35        2.59    2.78    2.92
韓國          2.68        2.79    2.89
  鑒于此,臺灣在跨世紀發展科技的戰略中,加大了科技的投入。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鼓勵民間產業增加對研究發展的投入。根據臺灣1989~1998年資料來看,其研發經費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在十年間增長三倍,而且占島內生產總值的比率也由1.39%提高為1.98(見表2)。其中,政府的研發經費比率自1992年起逐年下降,民間則逐年上升,可見臺灣企業重視研發。這主要是由于臺灣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a.繼續推動研發投資抵減優惠,鼓勵民間企業從事研發工作及成立獨立的研發部門;b.開放政府科技項目計劃,由民間執行或由民間企業以適當比例出資方式參與;c.政府在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建立開放實驗室制度、實驗工廠或孵化中心,或者扶助工業區成立研究發展專業區,協助企業研發。
  表2 歷年臺灣研究發展經費 單位:百萬元新臺幣 % 
    研究發展經費   政府投入     民間投入     研究發展經
年代                        費占國民所
    合計    增長率    經費    比率  經費    比率    得之比值
1989  54789    25.0    26127 47.69    28662 52.31      1.39
1990  71548    30.6    32772 45.80    38776 54.20      1.66
1991  81765    14.3    42574 52.07    39191 47.93      1.70
1992  94828    16.0    49509 52.21    45319 47.79      1.78
1993    103617  9.3    51292 49.50    52325 50.50      1.75
1994    114682    10.7    55286 48.21    59396 51.79      1.77
1995    125031  9.0    55828 44.65    69203 55.35      1.78
1996    137955    10.3    58874 42.68    79081 57.32      1.80
1997    156321    13.3    63755 40.78    92566 59.22      1.88
1998    177054    13.3    69383 39.19 107671 60.81      1.98
  二是大幅提高政府科技預算。1997年6月頒布的《臺灣科技白皮書》規定重大公共工程建設、空氣污染防治等費用要編列一定比例的科技研發經費;保留國營事業民營化或成立衍生公司所獲得的一部分收益及其它繳付款財源,捐助“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支持相關高科技研發。自1997年度起,臺灣經濟部決定大幅擴充科技專案規模,將未來五年內的預算增長率定為18.6%。臺灣行政院核定的1997年度的科技專案計劃通過了76項科技專案,其全部預算總經費為132億元新臺幣,比1995年度增加了10.5%。
  2.2 積極引進科技人才,形成高科技發展的智力群體 近年來,隨著世界新技術革命的發展,臺灣經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其唯一的出路便是發展高技術產業,由勞動密集型產業轉向知識密集型產業,實現產業升級。這就需要大量的高科技人才。而臺灣長期以來,由于實行傾斜的科技政策——重工業企業、輕大專院校,造成了科技人才嚴重匱乏的局面,尤其是高科技人才更是奇缺。加上自1962年臺灣當局修訂了《國外留學規程》后,留學人員大增,但從1950年到1983年的33年間,回來者僅占留學人員總數的13.7%。可見,臺灣的人才外流問題是相當嚴重的。為此,臺灣當局越來越認識到吸引海外人才回臺的重要性,采取了多種措施促進海外人才回歸,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制定《加強培育及延攬高級科技人才方案》。為解決臺灣高級科技人才不足的問題,臺灣在1983年3月就頒布了《加強培育及延攬高級科技人才方案》。以兩年為期推行若干措施,爭取在短期內獲得一些成效,并制定中長期計劃,從制度及法令的改進出發,以求奠定良好基礎。《人才方案》以培育島內人才與引進海外人才并重,主要集中加強島內人才的培育。在引進海外人才方面,《人才方案》同臺灣后來采取的一些措施相比,只是一個初步的、原則性的方案。但其重要作用在于,《人才方案》反映了臺灣當局對引進高科技人才的共識,并且第一次以科技政策的方式頒布,可以說是臺灣80年代人才回流的起點。
  二是制定《加強運用高級科技人才方案》。臺灣“行政院”科技顧問組1995年完成了《加強運用高級科技人才方案》,該方案以三年為期,每年增加引進海外資深專業人士350名,每年增聘具有適當經驗的博士級研究員250名,共計600名,以加強臺灣的產業研究開發工作。《方案》最為核心和根本的是強化研究開發,改善研究開發環境。a.強化民間企業的研究開發工作。包括繼續推動振興經濟方案中的“延攬海外產業技術人才”至民間企業,允許民間研究開發單位承接當局科技項目和獲得相關產業技術研究開發基金補助等等。b.設立產業研究開發基金,增設研究開發機構。如設立財團法人產業研究開發基金,加強整體研究資源投入及高級科技人才的延聘,利用財稅及補助措施,鼓勵企業增設研究開發單位加強研究開發投資,增強聘用高級科技人才的意愿。c.建立人才庫,鼓勵聘用高級人才。同時繼續推動產學合作計劃,建立工業合作研究開發體系,鼓勵大學等研究機構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鼓勵高級人才到企業服務或創業。
  三是積極引進海外產業專家。鑒于資深產業專家對臺灣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臺當局核定的《振興經濟方案》將“加強人力的規劃運用”列項,責成有關單位配合,辦理擴大引進海外產業技術人才返臺服務工作;制定了《協助臺灣民營企業引進海外產業專家返臺服務暫行作業要點》,已于1995年7月1日開始實施,以期達到臺灣產業升級與人才培育的最終目的,決定以提供資金補助的方式,不惜重金引進海外產業專家。
  四是成立“杰出人才基金會”和“貝爾人俱樂部”。“杰出人才基金會”是由著名化學家、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教授發起的,于1994年11月下旬正式成立。該基金會的目的在于以民間資源招聘國際水準的學術人才回臺長期參加研究工作。“貝爾人俱樂部”是以曾在美國貝爾實驗室工作過的返臺科學家為主組織成立的。俱樂部的主要任務是資助臺灣廠商、學校、研究單位招聘美國高科技人才。計劃在幾年內,以韓國為榜樣,引進1000名“貝爾人”到臺灣。
  經過幾年的努力,臺灣研究發展人力資源指標都得到了持續的增長。1999年三者的總數為136323人,比1990年增加81.23%,這使得臺灣每萬名勞動人口中研究人力達到91.7,比1990年的54.7人增加37人。1999年每萬名勞動人口中研究人數為40.3人,比1990年的22.6人增加17.7人。1999年臺灣研究人員人數為88708人,占研究發展人力的65.07%;技術人員人數為31674人,占23.23%,支持人員占11.7%。
  2.3 整合研發資源,發揮大學力量 整合研究資源以達成協同效應,而且調動大學的R&D資源。“國科會”將在預算分配和資源整合中扮演關鍵性角色,此外有成立機構的特別委員會以在政府部門之間及政府與私人部門之間整合資源。大學和學術界的研究資源被充分調動以適應政府和工業界的需要。具體做法如下:
  一是政策的形成及協調。a.加強“國科會委員會”功能。凡科技政策的擬定、科技資源整合及分配原則、重點科技發展策略及重大科技計劃的審議等均由國科會委員會作出決議后報行政院審批,并作為年度科技預算審核依據。b.成立科技預算控管小組,一方面確保政府科技預算穩定增長,另一方面監督重大科技預算的有效運用。c.建立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協調機制,每年度在科技預算提出前,就整體年度科技預算需求與科技政策重點向立法院作出一份綜合分析與陳述,增進溝通管道,尋求立法部門對科技發展的支持。
  二是整合大學與產業間資源。充分發揮大學、國家實驗室及中央研究院資源,鼓勵大學成立“產業與大學合作研究中心”,吸引企業主以會員贊助方式加入,提供產業與大學直接合作的機制。
  三是改進科技計劃審議及績效評估機制。a.建立科技中程計劃預算制度,加強計劃審議、評估。b.改進研發成果的評估標準,加強學術研究成果品質的評價,明確應用與技術研究發展的預期產出,定期公布重大計劃的評價結果,并將評估結果作為以后計劃審查的重要考慮因素。c.慎選課題,整合上、中、下游的科技研發資源,規劃推動國家型科技計劃。
  2.4 加強科研基礎設施建設,創造良好的研發環境 發展科技必須有良好的科研設施和研發環境。為適應科技研究的新形勢和新需要,建造高性能、高效率的大型科研設施來推動和促進臺灣的科技發展,這也是臺灣發展科技的重要戰略之一。
  一是積極推動電信自由化,加速網絡建設,與亞太各國及世界各洲直接聯機;以優勢的技術、高品質的服務及開放性的市場環境來吸引國際網絡業者(ISP)及大型網絡用戶。
  二是推動“電信國家型科技計劃”,結合產、官、學、研共同研究,發展網絡及無線通訊等先進技術。
  三是實施“資訊通訊基礎計劃”。該計劃是臺灣近年來實施的一項龐大的資訊通訊工程。其發展目標是:實現提供多媒體交換、影像會議和遠距離管理等多項及時資訊服務,并建立一個資訊、媒體、企業產品和服務相結合的電子市場,加強資訊發展,并為創造商機服務。
  四是通過“科技項目計劃”、“新產品開發獎勵措施”、“產學合作計劃”及“電信國家型科技計劃”等多重管道,研究發展計算機、通訊及民用電子及多媒體等關鍵性技術,奠定網際網絡多媒體相關產業發展的基石。
 
  (責任編輯: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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