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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嚴重的“城市交通病”,考驗著管理者的智慧。近日,記者從市交警部門獲悉,前期交警部門借鑒外地經驗,結合我市交通實際,初步草擬了《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工作實施辦法》,明確了交通影響評價的范圍、部門職責和工作程序,已報送至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據介紹,實行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把交通問題解決在立項、規劃、建設階段,是避免中心城區土地資源超強度開發和保障道路交通順暢的通行做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也有明確規定。 近年來,絕大多數城市建設項目,公安部門均未參與實施交通影響評價,特別是一些新建的大型商業網點、學校、居民區在建成使用后,產生了諸如停車場地不足、出入口設計不合理、交通秩序混亂的突出問題,交警部門雖歷經多次整治,但得不到根本解決。還有一些大型商場擅自改變地下停車場使用性質,造成車輛停放困難。 草擬的《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工作實施辦法》中,建議在城市建設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驗收階段,認真組織實施,對建設項目對道路交通有不利影響的,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措施,特別是對未來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市政府有關部門應不予立項。 同時建議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應與道路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對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得通過峻工驗收),建議由交通部門牽頭,安監、公安、建設部門參與,擬定道路竣工通車驗收工作規范,由市政府發布實施,增強道路峻工通車部門聯合驗收制度的可操作性,切實做到部門聯合驗收,共同把關,確保新建、改建、擴建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到位,從源頭上防止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產生。 ●相關鏈接: 交通影響評價,是指針對建設項目對周圍交通環境產生影響的程度和范圍進行預測、評價和分析,進而提出減少和緩解交通壓力的對策和措施。其主要內容就是采用交通規劃技術和交通預測軟件,進行較為精確的交通需求預測,預先發現由于項目設施的開發興建將要在目標年時對周圍路網所造成的影晌,進而提出合理的改進措施,以滿足控制條件下的路網服務水平要求。 (編輯:劉堃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