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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劃網衡陽8月8日電 (記者 李明靖 實習生 周媛輝 通訊員 劉小青)“8月1日起,中心城區170平方公里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村民建房,將由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審批。”日前,記者從市城鄉規劃局獲悉,該局與各城區政府就村民建房規劃審批與集體土地上“兩違”建筑查處管理職能進行了交談。 根據《衡陽市理順市區兩級管理職能實施方案》的要求,管理職能交接后,我市中心城區170平方公里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村民建房依據“統規統建、集中聯建”的原則,將由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審批,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審批前,則應先由村委會、鄉鎮和區政府進行審核;城市規劃區170平方公里以外至247平方公里控制區以內的村民建房,將根據選定的集中建房點和經規劃部門審查通過的規劃方案,由城區政府審批、市城鄉規劃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城市規劃區247平方公里以外的村民建房,先由規劃、國土部門審批村民建房點和規劃設計方案,由各城區政府負責審批,規劃部門授權各城區政府核發《鄉村建房規劃許可證》。 市城鄉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對“兩違”建筑的查處也有了新的規定: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的“兩違”建筑,由各城區政府負責查處并拆除;國有土地上的“兩違”建筑,依法由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查處,未審批項目需依法拆除的,由各城區政府實施拆除。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