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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林作標)近日,省政府下發了《關于箬山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批復》,原則上同意了《溫嶺箬山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該規劃的批復,意味著箬山作為首批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從此有了規范的保護依據和保護體系,古鎮保護將走上科學正規的軌道。 箬山鎮于1991年10月被列入浙江省首批歷史文化名鎮,2001年,該鎮并入石塘鎮,轄區內石屋遺存建筑類型眾多,反映漁民世代生產、生活的文化積淀深厚、文化遺產豐富。物質文化遺產涵蓋生活建筑、生產建筑、漁業建筑、商業建筑、防御建筑和宗教建筑等,有省級文保單位兩處,市級文保單位多處。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漁耕、船模、煮鹽、服飾、語言、飲食、剪紙、宗教等特色漁家風情文化,其中,大奏鼓和“七夕小人節”入選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根據批復,古鎮保護的范圍為34.11公頃,其中,核心區保護面積14.78公頃,傳統風貌保護區面積19.33公頃。涉及箬山東興、興建、里箬、東山、東湖、東海、勝海七個村,規劃要求按照保護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維持生活延續性的原則,保持箬山歷史文化名鎮原有的水系、街巷格局、空間尺度、建筑形式和整體色彩,并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給排水、電力、通信、環衛、消防、生態保護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
為了更好地對古鎮進行保護性開發,2005年以來,石塘鎮邀請了浙江安地建筑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和杭州風土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聯合編制了《溫嶺市箬山省級歷史文化村鎮保護規劃》。2009年,石塘鎮根據相關法規文件的要求,對規劃進行了修編完善,并更名為《箬山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此后,市鎮兩級多次召開論證會和審查會議,對規劃進行了完善,并于2014年2月上報省政府審批,省政府于近日批準了該規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