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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報道,河南安陽殷墟,是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但在殷墟重點保護區范圍內的私搭亂建現象嚴重。更有甚者將特批的安置房和無證的小產權房當商品房對外出售。違法建設行為泛濫,政府部門為何置之不理?有關部門卻一直沒有作出解釋。采訪中,記者發現,這些違法建設,基本上都是以“安置保護區內急需建房群眾”的名義。“急需”二字從何而來?這其中有何隱情?殷墟的存在真的限制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影響了保護區內群眾的生產生活? 無獨有偶,位于新疆昌吉市阿什里鄉努爾加村西南約9公里的漢、唐時期墓葬—努爾加水庫墓葬被大片土方覆壓、填埋,零星一些墓葬裸露在日光下,顯得格外蒼涼。早在2009年10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有關部門發現努爾加水庫附近共有兩處漢、唐時期的游牧民族古墓葬群和生活遺跡,這一發現對了解天山以北游牧民族生活習性具有重大意義。然而,就在文物保護部門準備對其進行發掘性保護時,水庫建設單位為趕工期擅自施工,強行填埋、損毀多處墓葬。 長期以來,國內大遺址保護狀況令人堪憂。最突出的問題是大遺址保護和城鄉建設矛盾突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大規模基本建設,一些位于城市中心區的大遺址遭到蠶食;一些位于城鄉結合部或城市郊區的大遺址被推平;一些位于郊野的大遺址在高速公路、鐵路、輸油管線的建設中,本體與環境遭受嚴重破壞。另外,遺址內人口持續膨脹,違法亂建屢禁不止。比如,漢代的長安城遺址內常住人口5萬余人,如漢魏的洛陽故城遺址內有常住人口5.2萬人。許多生活在遺址區內的居民搭棚建屋、打井造園、飼養畜禽、挖坑育藕,嚴重威脅大遺址安全。 “在我國數十萬處不可移動文物中,大遺址占據了相當大的數量。大遺址包括大型聚落、城址、宮室、陵寢葬等遺址、遺址群和文化景觀等,涉及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政治、經濟、宗教、軍事、農業、建筑、交通、水利等眾多領域。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大遺址保護一直乏力,狀況令人堪憂。”現任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此前曾公開呼吁:加強大遺址保護,維系中華文明血脈。 “大遺址”是指反映我國古代歷史各個發展階段涉及政治、宗教、軍事、科技、工業、農業、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歷史文化信息,具有規模宏大、價值重大、影響深遠特點的大型聚落、城址、宮室、陵寢墓葬等遺址、遺址群。此前,《蘇州日報》曾刊登一篇題為《“寒山別業”遺址遭毀損》的報道,披露了“寒山別業”遺址遭受破壞性挖掘的情況。雖然,作為此次事件的當事人,吳中區林場表示立即停工,愿意接受相應處罰,并等待相關部門對挖出的文物進行清理后恢復重建。制止此事的是相關園林主管部門,理由是吳中區林場的這一行為已經越過了園林遺址保護“紫線”。但在對此事進一步調查后發現,就在事件主要責任方2011年的責任狀剛剛簽畢,挖掘機就大踏步地跨越了文物保護城市的“紫線”,在寒山別業的遺址上破土動工,毀壞地基,開挖水塘,文物保護責任狀成了一張廢紙。 人類文化記憶的延續,對于地方政府來說是經濟建設中富有挑戰意義的命題。文化遺產不僅屬于我們,也屬于子孫后代,保護好傳下去,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天對于文化遺產保護來說是一個最艱苦和最嚴峻的、最緊迫的歷史階段。”單霽翔如是說,當前,中國正處于一個特殊的歷史階段,一個反映就是城市化加速進程,另一個就是大規模的城鄉建設。這就構成了今天對于文化遺產保護來說是一個最艱苦和最嚴峻的、最緊迫的歷史階段。尤其是大規模的城鄉建設、房地產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鄉的地上、地下的文化遺存保護之間形成尖銳矛盾。面對種種問題和挑戰,每一個地區、每一個城市,都必須以文化戰略的眼光進行審視,從全局和發展的角度進行思考和分析,才能得出正確的創新理論。
文化遺產不應該是經濟發展的絆腳石。當你把它當成是發展的負擔時,它就只能蓬頭垢面地呆在角落里,而當你把它當成是發展動力與文化資源時,它就立刻站起來,光照四方。無論是杭州南宋皇宮東宮遺址上商品房開發,蘇州“寒山別業”遺址遭受破壞性挖掘,還是河南博愛六堆寓舊石器時代遺址被毀事件,極端地反映了經濟沖動野蠻的一面,但這決不是個例。在逐利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博弈中,各地文化遺產屢屢成為犧牲品,開發商的強勢與文物保護的乏力形成了鮮明強烈的反差。以破壞文物為代價的經濟發展,在呈現繁華的同時也呈現了某些人的功利和對歷史的傲慢。這再一次警醒人們:如果沒有行之有效的問責制,文物保護只能扮演弱者的角色。如何給瘋狂的經濟沖動套上籠頭,真正把文化遺產保護納入法制的軌道已成為當務之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