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不能“大躍進”的六點理由
時間:2011-08-08 16:18來源:光明博客 作者:梁煜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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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城市化不能“大躍進”呢?筆者認為大致有這樣六個方面的理由可供參考:
第一,這是過去沉痛教訓的現實警示。1958年至1960年間發生的“大躍進”運動,是典型的“好心辦了錯事”,導致了國民經濟比例的大失調,并造成嚴重的經濟困難,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受到很大影響。這一點,人們至今難以忘懷。
第二,這是規律使然。不尊重規律、不按規律辦事就要犯這樣或那樣的錯誤以及因此要受到嚴厲的懲罰。我們黨正是在總結過去“大躍進”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了要不斷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同時,也要不斷深化對城市化自身規律的認識。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搞清楚城市化的本質內涵。“城市化說到底是人的市民化,而不是土地的城市化。”所以,我們必須對現實中那種“跑馬圈地”式的城市化大聲說不。二是厘清跨越式發展與“大躍進”的根本區別。實際上,也是主觀意志與客觀規律的博弈與統一。可以追求跨越式發展,但絕不能搞“大躍進”。
第三,這是尊重和適應國情民力實際的需要。我們知道,最大的國情莫過于我們現時整體所處發展階段。城市化的推進必須與之相符合、相適應,否則就是“大躍進”。正所謂:我們要盡力而為,但也要量力而行。這個力,既包括國力,也包括民力。總的原則就是,要把城市化推進的力度與經濟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有機地統一起來,不能顧此失彼,因小失大。
第四,這是樹立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大躍進”式城市化,直觀地看是在追求城市“漂亮的外表”,而透過現象看本質則是反映了一些領導干部刻意“作秀”和追求“顯績”的心理。因為在一些地方我們已經清楚地看到,這種城市化一度造成人們流離失所,甚至斷了生計,所以才引發百姓聚眾上訪、圍堵政府大門的社會危機。所以,“大躍進”式城市化,最該反思的是領導干部的政績觀。
第五,這是遏制“無形的手”任意泛濫的重要條件。這只“無形的手”是市場,而市場背后則是利益的驅使。我們的城市化是有規劃的,是有著設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的。“大躍進”式城市化,顯然是打亂了我們的計劃,甚至某種程度上是綁架了我們的城市化,不是按照我們的設計和預期,而是按照現實的利益驅使來推進。土地、房屋等有形資源都有可能被一些“利益集團”所影響和操控,進而助漲城市化的“大躍進”。所以,在一系列城市化數據指標的背后,人們不禁要問,這到底是誰的城市化?
第六,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有利契機。其實,城市化不僅是城市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城市與農村的關系問題,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此消彼長的關系,認為縮小直至消滅農村就是城市化。這是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實質的。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必須采取統籌城鄉發展的理念(這是“綱”),在此前提和基礎上來指導和推進城市化,同時要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并舉。城市化不能“大躍進”說到底就是不能在城市和農村之間搞“剪刀差”,要統籌兼顧,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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