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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由市政公路管理局編制的《天津市高速公路網路線命名和編號調整方案》已經完成,納入國家高速公路網的原京沈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等5條高速公路更換新名,部分未正式命名的高速公路也確定了新名。 京津塘等5條高速公路更名 國家高速公路網的本市5條高速公路已完成更名:京沈高速將更名為京哈高速,編號為G1;京滬高速,即原京津塘高速,更名后編號為G2;計劃明年開工的京津三通道——京臺高速,編號為G3;榮烏高速統一編號為G18;作為長春到深圳高速公路組成部分的唐津高速,更名為長深高速,編號為G25。此次高速公路重新命名后,“一路多名”的情況將不復存在。 無名省級高速公路取新名 天津市高速公路除納入國家高速公路網的路線外,省級高速公路共計20條,包括:放射線7條,縱向路線2條,橫向路線7條,聯絡線4條,共958.833公里(扣除重復里程)。其中已建成530.108公里,在建144.29公里,未建284.435公里(扣除重復里程)。 7條放射線為津薊高速、津寧高速、津濱高速、津港高速、榮烏聯絡線、津滄高速、津保高速。2條縱向路線為海濱高速、塘承高速。7條橫向路線為京秦高速、唐廊高速、京津高速、京津塘高速、津晉高速、濱石高速、南港高速。4條聯絡線為京哈京津聯絡線和京津京滬聯絡線、京津聯絡線、東疆聯絡線、津漢聯絡線。 相關鏈接 高速公路命名 辨識六大規則 本市省級高速公路網絕大部分路線的命名和編號規則與國家高速公路網的命名和編號規則保持一致,但是有個別路線由于國家高速公路網利用部分路段、規劃調整繼續延伸,以及路線名稱已無實際意義或與實際不符等原因,需要重新命名。 規則一:國家高速公路主線及聯絡線名稱由路線起訖點的地名中間加連接符“-”組成,全稱為“××-××高速公路”。路線簡稱用起訖點地名的首位漢字組合表示。如“長春-深圳高速公路”,簡稱“長深高速”。也可以采用起訖點城市或所在省(區、市)的簡稱表示。如“北京-哈爾濱高速公路”,簡稱“京哈高速”。 規則二:城市繞城環線名稱以城市名稱命名,全稱為“××市繞城高速公路”,簡稱為“××繞城高速”。如“天津市繞城高速公路”,簡稱“天津繞城高速”。 規則三:國家高速公路網的路線簡稱不可重復。如出現重復時,采用以行政區劃名稱的第二或第三位漢字替換等方式加以區別。 規則四:國家高速公路是國道網的重要組成部分,路線字母標識符采用漢語拼音“G”表示。 規則五:首都放射線編號為1位數,由正北開始按順時針方向升序編排,編號區間為1至9。縱向路線編號為2位奇數,由東向西升序編排,編號區間為11至89。橫向路線編號為2位偶數,由北向南升序編排,編號區間為10至90。并行路線的編號采用主線編號后加英文字母“E”“W”“S”“N”組合表示;“E”“W”“S”“N”分別表示并行路線在主線的東、西、南、北方位。地區環線的編號按照由北向南的順序排列,編號區間為91至99。聯絡線的編號為4位數,由主線編號+數字“1”+聯絡線順序號組成。聯絡線的順序號按照主線的前進方向由起點向終點順序排列。城市繞城環線的編號為4位數,由主線編號+數字“0”+城市繞城環線順序號組成。主線編號為該環線所連接的縱線和橫線中編號最小者。 規則六:省級高速公路網路線命名和編號與國家高速公路網的銜接。其命名和編號規則要求參照國家高速公路網的命名和編號規則執行。省級高速公路網路線編號的字母標識符采用漢語拼音“S”表示。省級高速公路網路線數字編號應當盡可能避免與本省(區、市)境內的國家高速公路網數字編號重復。(中國規劃網北京8月13日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