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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程度上,正是權力忙于參與土地開發進程,導致了對違法閑置土地的無能為力。所以,建議在公布閑置土地的同時,也統計一下有多少閑置土地被依法處置。 國土資源部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共上報房地產閑置土地宗數2815宗,面積16.95萬畝。16.95萬畝是個什么概念?按照2009年全國完成土地開發面積23006萬平方米計算,這些閑置土地足夠開發半年,按照澳門這樣的城市規模計算,夠造三個澳門。 如同莫衷一是的房屋空置率一樣,土地閑置規模一直是個炒得沸沸揚揚的謎。國土資源部這回揭開的謎底,清晰地呈現出一幅奇特的圖景:一方面是地價高企讓普通百姓的住房愿景一次次落空,另一方面是大量土地野草叢生無人問津。這幅圖景,生動地勾勒出了一個失靈的畸形房地產市場。 誰該為土地閑置負責?顯然,精明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難辭其咎。今年4月中旬樓市調控之前,在財力雄厚的地王們的強力推動下,地價漲幅領跑于房價。這足以讓開發商做出“理性經濟人”的判斷:只囤地不開發更劃算。 如果僅僅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責任,那么有政府監管,有國土資源部“第5號令”,糾錯機制都可發揮作用。但事實遠非如此簡單。國土資源部的通報指出:各地上報的2815宗閑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讓拆遷難、調整規劃等政府和客觀原因造成閑置的占六成以上”。也就是說,政府是土地閑置的最大責任方。所謂“政府和客觀原因”無外乎以下幾種:一是土地的一級開發推進困難,導致規劃土地不能實現最后開發;二是雖然通過土地招拍掛制度向開發商轉讓了土地,開發商也確實打算開發,但由于更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計劃,致使土地轉讓作廢,無法按原計劃開發;三是由于市況不好,規劃開發土地往往流拍。 我們相信上述情況有的確實屬于客觀原因,但仍難免讓人懷疑,其中是否存在地方政府與開發商演的苦肉計。畢竟,土地多數并非閑在政府手里,而是閑在企業手里,在地方政府對于土地財政的依賴性沒有根本性改變的情況下,對于違規閑置土地的企業行為能有多大約束能力?即使明文規定的政策措施,也可在“政府原因”的保護下安穩過關。很大程度上,正是權力忙于參與土地開發進程,導致了對違法閑置土地的無能為力。 所以,建議在公布閑置土地的同時,也統計一下有多少閑置土地被依法處置。如果對此不下大力氣落實,那么樓市調控的效果勢必大打折扣。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