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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政府幫助居民“修房子”的新政策,許多老城南居民在自家墻上自發貼出標語:“堅決擁護新條例!”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蔣芳蔡玉高 一年多前,南京啟動了南捕廳等歷史街區的“危舊房改造”工程,旋即引發爭議,當地29位學術界、文化界人士大聲疾呼:“再這樣拆下去,南京歷史文化名城就要名存實亡了!”(詳見2009年5月11日出版的《瞭望》新聞周刊) 如今,伴隨著《南京老城南歷史城區保護規劃與城市設計》方案11月上旬通過專家論證,《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下稱“新《條例》”)12月1日正式實施,南京向“大拆大建”告別。 當地政府再次強調了“整體保護、有機更新、政府主導、慎用市場”的十六字方針保護古城,將“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先人之心,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寫入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同時用立法的方式保護具有近2500年建城史的歷史文化名城。 更重民意 11月12日,南京市作協副主席薛冰和學者姚遠又一次來到老城南,偶遇這里的居民代表老馬。 “明天的會議需要我們去幫忙嗎?”老馬問。 “不用了,明天的會應該不難開。”薛冰答。 11月13日,由南京市規劃局委托北京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編制的《南京老城南歷史城區保護規劃與城市設計》方案專家咨詢會在南京召開,會上亮出的“整體保護”、“鼓勵居民參與”等規劃新思路,讓專家們連聲叫好。甚至連久不愿現身的南京文保界“二老”——蔣贊初、梁白泉也都露面了。 2009年參與29位本地學者聯名上書的薛冰,多年來參加過十幾次各有關部門組織的老城南保護會議。“過去,每一次這樣的會議都是爭論不休,每一次我們的弦都繃得很緊,像在拼命一樣。”他向本刊記者回憶,“為了更好地表達我們的意見,不僅要提前做大量的研究準備工作,在最艱難的時候還要發動當地的居民代表和媒體來‘助陣’,以爭取更多的輿論支持。” “盡管如此,那時候大多數意見和建議都得不到采納。”薛冰說。 南京博物院前院長梁白泉也曾多次以“拒絕出席”作為表態。“過去拒絕參加是因為會上我提意見不見效果。”他說,“今年以來感覺的確有所不同,明顯感覺有關部門聽得進去,而且有所反應,新《條例》從草案到終稿,市規劃局、市法制辦的同志說根據我們的意見修改了有四十多處。” 據南京市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為真正使立法體現民意,南京市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立法過程中,十分注重在立法過程中充分聽取民意。今年3月,新《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梁白泉、薛冰、楊永泉、吳小鐵、姚遠等五位專家聯名提交了30余條修改意見,得到了重視和采納。 關鍵性變化 南京市規劃局、市法制辦、市文物局等部門參與起草的新《條例》,今年8月獲得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在多位專家看來,新《條例》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其中三大關鍵性的變化,值得肯定。 其一,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整體保護”、“政府主導”,這是保護理念之變。新《條例》在總則第三條確定了“政府主導、統籌規劃、整體保護、合理利用”的保護原則,用法律的形式明確了“政府主導”和“整體保護”的指導地位。 “保護歷史文化名城、改善民生都應該是政府主導,絕對不能讓開發商主導。這是中國文保花了大力氣,走了很多彎路之后總結汲取的歷史經驗。”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表示。 作為新《條例》的第一個實踐案例,《南京老城南歷史城區保護規劃與城市設計》方案,提出改變以往資金就地平衡、就區平衡的舊模式,由政府投資進行保護。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朱自煊認為,在老城南引入“整體保護”的概念值得肯定。應該保護每一個街區、每一幢建筑,甚至是街道里的原住民,“點、線、面”俱全,才能體現老城南的真正面貌。 根據新《條例》“整體保護”的規定,老城南規劃提出“小規模”、“逐院式”、“全譜式”地以院落為單位,漸進地進行恢復保護。對門東、門西等片區已拆地塊,將依據1937年地籍圖、1951年地界圖等鼎盛時期院落邊界記錄資料,按照原來肌理進行恢復;被拓寬到30米的箍桶巷,將按原有尺度恢復到13米。 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年度杰出人物、日本早稻田大學博士姚遠認為,能夠在城南新規劃方案中作“小規模”“漸進式”等嘗試體現了地方政府對古城的“敬畏之心”。 據了解,南京市政府已經成立了“南京城南歷史城區保護與復興建設指揮部”,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同時由市相關部門、相關區政府設立純國資的操作平臺,全面負責城南地區歷史保護與復興實施工作。 其二,推動公眾參與,保護兼顧民生,這是保護手段之變。“‘公眾參與’不僅體現在保護條例的具體條款上,也體現在保護條例和規劃制定出臺的過程中。”參與編制新規劃和起草新《條例》的南京市規劃局副局長劉青昊告訴本刊記者,“在規劃局草案和送人大審議的階段,我們都吸收了大量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建議,補充到條例當中去。這也是最終條例獲得公眾肯定的一個重要原因。” 目前南京市正在籌備成立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對歷史建筑和歷史街區保護項目的規劃方案進行審查、把關。 去年8月,南京市在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中提出“鼓勵居民按保護規劃實施自我保護更新的方法,建立歷史建筑的長期修繕機制”的原則。而新《條例》進一步規定:歷史建筑產權人修繕確有困難的,可以向所在的區房產部門申請補貼,補貼費用從保護資金中列支。 《南京老城南歷史城區保護規劃與城市設計》方案,更加具體地體現出推動公眾參與、保護兼顧民生的保護手段之變,鼓勵居民參與保護修繕,不鼓勵大規模外遷居民,提出“應該堅持居民自愿疏散的原則,愿意外遷的居民依據政府相關政策進行異地安置,歷史地段內不愿意疏散的居民,政府應制定多種政策鼓勵居民以多種方式參與建筑風貌改善與整治工作”。 “保住歷史街區并非不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條件,”謝辰生認為,“遺產保護和改善民生都是政府應該做到的。” 聽到政府幫助居民“修房子”的新政策,許多老城南居民在自家墻上自發貼出標語:“堅決擁護新條例!”家住泰倉巷的老馬說:“我一定能把自己的家修好,既住著舒服,又古色古香。” 其三,變“先出讓,后考古”為“先考古,后出讓”,重視地下遺址保護。新《條例》第四十條提出“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委托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對出讓或者劃撥地塊進行考古調查、勘探。” “這一轉變意義太重大了。”南京市文物局副局長楊新華說,“考古鏟追著推土機,折射出多年來的文物保護的困境。如今,考古部門可以在土地出讓前進行考古發掘,既有利于文物保護,也便于土地的后續規劃。” 新《條例》針對地下文物的保護,在第二十四條新增了“考古、施工中發現的重要遺跡遺址應當原址保護,并作為城市公共空間向公眾展示”。南京市博物館考古部研究員王志高表示,南京的地下文化堆積如同“千層餅”,這些規定對保護好六朝建康城等重要遺址,意義重大。 仍有完善空間 在不少專家看來,從許多方面來看,新《條例》都體現出了根本性的進步,甚至有個別條款超過了國家級的法律法規,體現出了創新的精神。然而,出于對歷史文化名城,對老城南的熱愛,很多專家仍在不斷地向有關部門提交意見和建議,期待這部條例能夠成為值得驕傲的范本,以資全國各地借鑒。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秘書長、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顧問總規劃師王景慧說:“南京規劃做了很多次,但是一邊規劃一邊拆也是事實。好的條例和規劃還需要好的執行力。相應地增加明確的處罰條款才能確保條例、規劃得到貫徹。” 2004年,南京市規劃局完成《南京老城保護與更新規劃》,并獲得了建設部優秀城市規劃設計一等獎。在2006年出臺、凝聚百位專家心血的《南京老城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倉巷、南捕廳、門東、門西等片區又被作為“傳統民居保護區”劃入56片歷史文化保護片區之列,其中朱狀元巷等數十條街巷被列為“保護街巷”。薛冰說:“2003~2006年的既定規劃已經建立了保護片區、保護街巷的一套完整的體系,如果與新《條例》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街巷’對接起來,就能更好地體現出城市規劃的嚴謹性、延續性。” 南京方志學者楊永泉建議,保護老城南不只是保護它的“殼”,還要保護它的“根”,保護它的“魂”,在留下老宅古街的同時,也要留下與老城相互依存的風俗人情、傳說故事和普通人的市井生活。 劉青昊表示,老城南保護工作涉及社會、經濟、文化等諸多待破解的難題,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現在方案重點解決了物質空間的難題,但在社會文化方面,比如原住民、文化延續、經濟復蘇、交通組織、消防安全等問題,還需相應的配套政策和規劃措施。中國規劃網南京12月12日電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