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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姚海鷹 發自武漢 2009年12月,武漢博興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武漢博興評估”),在武漢地鐵四號線一期工程梅苑站工程“拆遷戶投票選舉評估機構”中以126票的絕對優勢奪標。 2010年8月,該公司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遭到29戶業主質疑,認為對8700平方米商業門面的估價,明顯低于該地段黃金商圈價值。 “2萬元/平方米明顯偏低,至少應在5萬元/平方米以上”,業主認為。 更讓業主難以接受的是,因地鐵站設計所限,只能原地還建3700平方米(40%),余下5000多平方米(60%)將依據武漢博興的評估標準進行貨幣補償,業主面臨逾億元損失,雙方談判陷入僵局。 熟料,就在此刻,武漢博興評估在“投票選舉評估機構”招標中弄虛作假、涉嫌賄選的事實被踢爆。 時代周報調查發現,武漢博興評估所得126張選票大量偽造,被拆遷戶是在完全不知情下“被投票”,而負責監管整個選舉過程的武漢市規劃局和武漢市黃鶴公證處相關人員,均在選票制作、唱票和監票環節違規操作、嚴重瀆職。 5月9日,武昌副區長林軍接受時代周報專訪時表示:“拆遷戶海選評估機構是武漢推行陽光拆遷的前提,如發現問題就要嚴查”。 “低價”評估飽受爭議 一年半前,自武漢博興評估公司公布“估價報告”伊始,就遭到業主質疑。 記者了解,因武漢軌道交通(地鐵)四號線一期工程梅苑站的建設需要,地處武昌火車站至紫陽東路梅園小區區間段的十多棟住宅和商業門面,涉及530戶業主需要整體拆遷。 由此,武漢市規劃局依據《武漢市城市房屋拆遷估價實施意見》規定,為確保被拆遷人的權益,組織評估機構對“待拆范圍內的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并由“拆遷戶投票選舉評估機構”,俗稱“海選”。 2009年12月,武漢博興評估以126票中標,成為該項目的合法評估機構。 2010年8月,博興出具了編號為【鄂博興(拆)字第2009178-3號】的《房地產估價報告》,報告顯示,住宅價值在“5280元/平方米—7475元/平方米”之間,商業門面價值被定為“19530元/平方米(劃撥)和21530元/平方米(出讓)”兩類。 但該報告立即遭到質疑,501戶住宅業主認為,該評估價值明顯低于本地段商品房開盤即過1萬(每平方米)的市場價。但在拆遷人提高補償標準和團購還建房的多方利好下,絕大多數住宅業主順利搬遷。 最后,矛盾焦點集中到29戶商業門面業主中,他們認為上述評估價格嚴重背離了武昌中南黃金商圈的應有價值。 “這些商業門面至少應評估為5萬元/平方米以上。”業內人士認為。 最棘手之處在于,有近60%門面將按上述評估進行貨幣補償。據武昌建設局黨委書記胡劍介紹,29戶所涉商業門面8700平方米,但地鐵站設計要求只能原地還建3700平方米(40%),余下5000多平方米(60%)只能依據博興公司的《估價報告》貨幣補償。由此,21名業主將至少損失上億元。 有業主向記者算了一筆賬:“我們幾個股東700多平方米,60%就是420多平方米,如按評估價‘19530元每平方米’補償,就要損失1300萬”。 他苦笑道:“現在武漢門面都是一、二樓捆綁銷售,像這種地段至少6萬每平方米,而我們的700多平方米都是一樓門面,這點補償算什么?” 事實上,身兼武昌區政府拆遷辦主任的胡劍也坦承博興的估價偏低:“是低了點,政府正考慮在評估價基礎上,每平方米多補4000元-6000元給業主”。 但即便如此,業主仍認為遠低于市場價值,要求武漢博興重新評估,但遭拒。 4月22日,博興公司副總曾展暉接受時代周報專訪,他正是該評估報告的審核人,他首先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編號為【2009年-鄂黃鶴證字第4838號】、由武漢市黃鶴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是拆遷戶投票選我們做的評估,公司是經過公證取得評估資格,不是非法”。 他強調說:“業主無理由質疑評估報告,公司不可能重新評估。” 被“操控”的126張選票 然而,令曾展暉始料未及的是,正是這份《公證書》暴露出武漢博興評估在海選評估機構過程中暗箱操作的端倪,拆遷戶“被投票”的諸多操作隨之浮出水面。 《公證書》顯示,2009年11月12日上午,在武漢市黃鶴公證處公證員鄭孝武和張偉的監督下,投票現場截至11時30分,共收到有效選票178張,武漢博興獲得126票,占比71%,以絕對優勢中標。 “我們6家公司是陪太子讀書,投票被操控了,”一舉報人評價。 記者了解,當天7家競標公司中,包括武漢博興在內,共有5家國家一級資質,另2家為二級。但同為一級的武漢天馬東湖僅獲3票,武漢華漢公司僅1票,湖北永業行甚至0票。 一位現場觀摩投票的知情人向記者證實:“當天根本就沒有178戶代表投票。” 如上所述,既然收到178張選票,就應有178名業主參與現場投票。 事實真相究竟如何?選舉中是否存在虛假投票?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4月22日,本報記者和新華社瞭望周刊記者來到位于武昌咸寧大廈10樓的武漢市黃鶴公證處,現場查閱了這次海選評估機構的原始公證檔案。 編號“252”的檔案資料顯示,武漢博興公司所得126張選票可謂“亂象叢生”。 126張選票中絕大部分無產權人簽名,門牌號填寫和選擇評估機構欄的“打鉤”處,均為一人筆跡。編號633選票的門牌號僅用“ 4—3—2”表示…… 一位戶主向記者實名舉報:“我沒投過博興的票,這是偽造我的選票”。 4月21-23日,記者依據126張選票上所標明的編號和門牌號,按圖索驥走訪了“投票”最多的紫陽苑小區。熟料,眾多業主均聲稱自己是“被投票”了。 家住A棟3單元501室的產權人徐勇,聽說自己所投選票編號是“345”后哭笑不得:“我沒參加過投票,整棟樓整個小區都沒投過票”。 1單元201室的彭先生明確表示:“我家從未投過‘315’編號的選票”。 而A棟2單元602室的戶主陳建新則說:“這張336號選票是盜用我的名義。” 最讓人啼笑皆非的是,一張編號為“330”的選票,顯示投票人門牌號為“紫陽苑A棟2單元702室”,而該棟只有6樓,根本不存在“702室”,純屬捏造。 無獨有偶,銀海公寓和梅苑小區等大量住戶也聲稱,從未收到選票和參加投票。 那么,存在大量明顯紕漏的126張選票,為何能順利通過現場公證呢? 對此,當事公證員鄭孝武拒絕采訪,黃鶴公證處副主任周凡向記者的解釋是:“公證員只負責現場公證,不管選票怎樣填,對是否真假投票沒有核定義務”。 “這次公證只收費2000元,如有‘差錯’應由主管選舉的武漢市規劃部門負責”。 規劃局違規批準“代填”選票 外界鮮有人知,負責武漢地鐵梅苑站“拆遷戶選舉評估機構”招標的主管部門實為—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下稱“武漢市規劃局”),正是該部相關負責人在監管選舉招標過程中,違規更改選票制作和填寫規則,涉嫌與武漢博興評估公司共謀欺騙社會。 “武漢市規劃局負責監控選票的制作、投票、現場公證和中標審核全過程”。 4月23日,武漢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這是武漢市推行“陽光拆遷”與“和諧拆遷”的重要舉措。 其操作程序為,當《拆遷許可證》下達后,所涉規劃分局按評估公司報名情況制作“房屋拆遷評估機構確定選票”,上報市規劃局加蓋“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選票專用章”,并由市局批準拆遷人向被拆遷戶公示和發放選票。最后,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選舉投票。按規定,市、區兩級規劃局必須全程參與現場監票和唱票,當場確定中標評估公司。 上述監管流程,意在避免拆遷人與評估機構勾結賄選,損害被拆遷戶利益。 而事實上,就在武漢博興評估公司以126票中標的選舉中,武漢市規劃局指派了三名負責人參與現場投票和監票:武昌分局副局長尹文清、征地拆遷科科長汪保華和副科長胡際偉。 4月22日,汪保華受副局長尹文清指派接受本報采訪,他回憶,當天群眾投票很踴躍,整個過程并未出現任何不正常跡象。 但針對126張選票中存在大量“未填寫產權人姓名、筆跡相同、拆遷戶被投票”的事實,汪沉默片刻后,說“這肯定是違規”。 不過,他認為“筆跡相同是拆遷代理公司‘代填’了選票,不算違規”。他解釋:“3年前,自從市規劃局鄺曉飛處長分管武昌區后,就要求實施這種為拆遷戶‘代填’選票姓名和門牌號碼的做法,如不按要求操作,他就不在選票上加蓋選票專用章”。 汪坦承,這是鄺處長對武昌的口頭通知,市局無正式文件,其他城區也無此規定。 4月27日,記者致電武漢市規劃局鄺曉飛求證,他聽明來意后說:“我知道這事,正在開會。”遂掛斷電話。之后,記者三次電話,鄺均不接聽。 依據規定,選票上的產權人姓名、門牌號碼,只能由業主自己填寫,任何人不得“代填”。北京衡藍律師事務所楊桂明律師指出:“這種以口頭命令代替法規是典型違法行政做法”。 知情者分析,正是武昌分局在選票制作和填寫上的另類做法,才為拆遷人勾結評估機構越俎代庖“代填”、“代投”選票的行為制造了保護傘,致使海選評估機構過程中亂象叢生。 該人士指出,規劃部門個別官員和評估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利益關聯,還有待調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