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新建鎮驚現國家禁建項目
時間:2012-06-08 09:49來源:今訊網 作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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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即獨門獨院,上有獨立空間,下有私家花園領地,是私密性極強的單體戶型,表現為上下左右前后都屬于獨立空間,一般房屋周圍都有面積不等的綠地、院落。后來出現了價位較低的聯排別墅,但不管哪種類型,土地的占用量都相當大。
因此近年來,國家及相關部委三令五申要求建造別墅及高檔住宅房地產項目禁止供地,也多次查處通報了一批違法建設項目,但出于利益驅使,仍有一些開發商打著各種旗號開發建設別墅及高檔住宅房地產項目,而某些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卻視而不見,任其建設。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公然為這樣的違規房地產項目披上"合法"外衣,違規供地。
御景豪庭別墅的宣傳冊這樣寫道:“傳世大宅,傳世別墅。坐擁1萬平米公園美景,純獨棟、大舞臺。”
聽聽違建者的“自白”,或許可以略知大概。在該項目現場,記者向多名工作人員了解情況,當問及該項目是否合法時。回答口徑基本一致:“這是合理不合法的問題,我們蓋別墅政府部門都是知道的。”并自稱已取得了土地使用證、環評報告、規劃許可證等手續,然而這些國家禁建項目是怎么取得所謂的合法手續的呢?無非行政部門以住宅名義批復,而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又擅自更改原有規劃。所以,住宅搖身一變就成了寸土寸金的奢華別墅群。
當地百姓告訴記者“有些領導為求得一處別墅,欺上瞞下幫著開發單位私通關系。按國家的政策不允許興建別墅,可是在我們宜興市新建鎮有誰敢來查處啊,到處都是關系網。受苦的還是老百姓啊!
當日下午,記者一行來到宜興市新建鎮人民政府了解情況。該鎮黨政辦主任告訴我們:“這個事情是開發商的事情,開發商開發什么地方政府管不了!所以,新建鎮政府不存在有什么責任。”一再要求記者,反映問題不要來政府,應該先去和該項目開發商接洽。
國土源部早在2003年就緊急下發《關于清理各類園區用地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緊急通知》〔45號文〕禁止別墅供地;2006年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又共同研究制定的《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第十五條,別墅項目用地被明令禁止;2008年1月,國務院再次下發《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繼續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土地供應;2010年3月國土資源部又一次強調“嚴禁向別墅供地”。
“政府禁供別墅土地是出于我國人多地少、需要集約化用地的現實考慮。其目的是為了節約土地,并盡可能提供更多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讓更多普通市民住上房子。”
違建別墅頂風而上,也與巨額的利益有關。近年來,我國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緊張,國家9年連下5道“禁墅令”,而業界對別墅產品的稀缺價值卻更加看好。從開發成本和利潤來說,一般別墅建設往往選在市郊,土地價格相對便宜,一位開發商向媒體透露:“建設成本不過十幾二十萬,對周邊配套設施的要求也低,但轉手就以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價格賣出。”對地方政府而言,別墅比普通住宅的用地價格和土地增值稅、契稅高得多,由于“土地財政”的慣性,一些手握權力的人默許或是縱容別墅建設。當開發商和地方政府都獲利的情況下,兩者很可能走到一起,一旦這樣,吃虧的是國家和百姓,損毀的是子孫后代的大好江山。
讓“禁墅令”真正發揮效力,專家認為,一方面要進行深入的改革,使地方政府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以節約集約用地引領官員的政績考核,這樣才能使監管者站對位、有所為,真正發揮依法管地科學用地的引導作用。另一方面要提高違法成本,對頂風作案者加大懲處力度。有報道稱,2010年廣州市規劃局給予保利地產西海岸項目建設工程造價5%的罰款約為167萬元,“這相當于一棟價值五六百萬元的違法別墅只需要罰2萬元就可以了,對開發商來說是九牛一毛。”對于監管瀆職或失職的官員也要嚴肅問責,決不能姑息縱容。此外,對開發商從城市向郊區、從海邊向山上建別墅的走勢,有關部門也要引起注意,加強調研,嚴陣以待,以防蔓延。近期記者將宜興市新建鎮興建別墅一事向省住建廳及國家住建部反映并繼續關注。
2012年6月6日,記者趕往宜興市新建鎮御景豪庭進行實地調查。位于江蘇省宜興市新建鎮的御景豪庭,不顧國家的相關禁令驚現“天價別墅”別墅群,并且該項目66棟西班牙美墅正在積極建設,獨棟別墅主體已成型現正熱賣中。
(編輯:趙巖)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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