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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婦正在出租屋內熟睡,突然被鄰居叫醒,趕緊帶著家人跑出房屋,幾分鐘后,房子被挖掘機推倒。租戶張宏兵發現13歲的小兒子不見了,以為埋在了廢墟里,嚇得趕緊撥打報警電話。消防官兵趕到后,在廢墟中搜尋了兩個多小時,也沒找到老張的小兒子。直到早上6時35分,救援人員獲悉老張的兒子在朋友家,才停止搜救。(11月3日中國新聞網) 近年來,因為房屋拆遷引發的糾紛不絕于耳。拆遷法規不健全、程序不平等、補償不公平、強拆不文明等現象,讓房屋拆遷矛盾叢生、沖突不斷,成為危及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隱患。 然而,強拆這樣的事情不幸又一次發生了。此次事件再次警示我們:野蠻拆遷、違法拆遷的問題遠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如何在利益的“漩渦”中,保護好被拆遷居民的合法權利,是各級政府部門迫在眉睫的問題。 我們政府的行政執法人員,在做出任何一項關乎民眾疾苦和影響我黨形象的舉措前,如果都能把自己放到人民的角色當中,真正傾聽、感受下民眾的疾苦和實際需求,盡量滿足其合理的需要,相信百姓還是會通情達理的。絕不能因為你是執法部門,就覺得你代表了法律、代表了正義,一旦民眾沒有按照你的意旨行事,便可以假借“執法”之名,對處在極端弱勢的民眾恣意發泄心中的不滿和憤怒,斷你的水電、拆你的房屋,踐踏和剝奪著部分民眾生存的基本權利,這是愚蠢的也是極端危險的行為。古之有訓: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政府各部門在拆遷問題上,應多多考慮被拆者今后所要面臨的種種困難。加大力度監管某些企業在開發中所遇到的拆遷問題,妥善安置“被拆者”,最大限度還“被拆”民眾一片安定且祥和的藍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