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城鎮化和城鄉規劃研究中心11日出爐《新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對江蘇省推進城鎮化的影響和政策建議》,描繪江蘇最新城市規模版圖。 此前,國務院于11月20日下發《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江蘇現有57個城市的分檔因此得以清晰。 特大城市數量銳減 按原有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截至去年,江蘇省共有特大城市10個,大城市7個,中等城市34個,小城市7個。而據新標準,全省特大城市1個,Ⅰ型大城市2個,Ⅱ型大城市8個,中等城市6個,Ⅰ型小城市33個,Ⅱ型小城市7個。 省城鎮化和城鄉規劃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小卉表示,城市規模分類后,人口引導、規劃、土地和財政等均將相應產生變化。其中,人口引導政策的變化尤其令人關注。 按新標準,城區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落戶門檻將趨緊。江蘇省特大城市僅有南京,積分落戶制將成為該市現實選擇。南京暫住人口已達138.7萬,積分落戶有利于南京基于自身發展需求,合理調控主城區人口規模,緩解人口規模過度擴張帶來的交通、環境、設施配套等問題。 落戶政策寬嚴不一 按新標準,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適度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成為這類城市的選擇。 Ⅰ型大城市為蘇州和無錫,它們轉移農民市民化存量較大,其暫住人口分居全省省轄市第二和第三位,分別為110.4萬、104.3萬。對這兩座城市而言,讓已在城市就業的存量農業人口優先市民化較為迫切。 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此類城市落戶條件則相對寬松,主要是就業、住所、參加社保達到一定年限。 Ⅱ型大城市包括徐州、常州、南通、淮安、揚州、連云港、昆山和江陰,這些大城市的區域影響力日益增強,就業機會更多,具有較強的人口吸引力,僅按就業年限、住所、參加社會保險等條件允許落戶,城市戶籍人口可能大幅增長,增量人口的公共服務提供和社會保障壓力也將不斷加大。 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按新型城鎮化要求,應有序放開落戶限制,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城市可適當對就業、住所等做出具體規定; 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城市則可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人口50-100萬人的中等城市包括鹽城、鎮江、泰州、宿遷、宜興和常熟,其城鎮建設質量、公共服務水平和社會保障水平等相對較高,對農業轉移人口具有較大吸引力,有可能成為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遷移的目的地。但這類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已近飽和。新標準的出臺,對中等城市帶來很大的市民化壓力,各地應按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實際,適當對就業、住所等作出具體規定。 而對人口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Ⅰ型小城市以及人口20萬以下的Ⅱ型小城市來說,戶籍制度全面放開則是大勢所趨。 劃定城市增長邊界 隨著城市人口和用地大規模增長,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面臨土地資源緊缺等問題,城市空間結構亟需優化,劃定城市增長邊界則是適應該趨勢的重要手段之一。 南京市規劃局總規處處長王耀南表示,南京將對土地過度使用的地區進行減量控制,低效利用的土地則進行再開發、再利用,而不是依賴現有土地擴張帶來的增長。
省住建廳廳長周嵐表示,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控制“攤大餅”式蔓延增長,要依山水環境、基本農田保護等劃定增長邊界,并用綠地系統串聯河流、山體、公園、廣場和歷史文化資源,形成城市公共空間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