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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城市規模標準調整示意圖 城市發展,更要量身定做了 江蘇省城市規模標準調整建議出爐,特大城市只剩南京 江蘇省城鎮化和城鄉規劃研究中心昨日出爐《新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對江蘇省推進城鎮化的影響和政策建議》,描繪江蘇最新城市規模版圖。 此前,國務院于11月20日下發《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江蘇現有57個城市的分檔因此得以清晰。 特大城市數量銳減 按原有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截至去年,全省共有特大城市10個,大城市7個,中等城市34個,小城市7個。而據新標準,全省特大城市1個,I型大城市2個,II型大城市8個,中等城市6個,I型小城市33個,II型小城市7個。 省城鎮化和城鄉規劃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小卉表示,城市規模分類后,人口引導、規劃、土地和財政等均將相應產生變化。其中,人口引導政策的變化尤其令人關注。
按新標準,城區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其落戶門檻將趨緊。我省特大城市僅有南京,積分落戶制將成為該市現實選擇。南京暫住人口已達138.7萬,積分落戶有利于南京基于自身發展需求,合理調控主城區人口規模,緩解人口規模過度擴張帶來的交通、環境、設施配套等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