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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期限至2020年的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施行僅六年,又要壽終正寢了。在日前召開的 “北京市人口與產業發展規律及規劃對策問題研究”專家研討會上,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黃艷透露,2013年北京市將重新編制城市總體規劃。與前兩版總體規劃的命運一樣,北京市200 4版總體規劃再度淪為 “短命規劃”。(6月5日《瞭望》) 事實上,頻繁修訂尚未到期總體規劃的遠不止北京。上個月,長沙市政府宣布公示新修訂的《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去年,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修訂版也獲國務院原則同意……在很多城市,城市規劃修訂過頻、過于隨意的做法,早已成家常便飯。 這也就出現了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一方面,編制完成的城市總體規劃,總是被高度評價為有 “戰略性”、“前瞻性”;另一方面,卻總是執行了沒幾年后,各項指標就被突破,又開始重新修訂,而新修訂的規劃依然是既有“戰略性”,又不乏“前瞻性”……總體規劃的頻繁修訂,既有損規劃的嚴肅性,也不利于城市的有序發展。畢竟,這不是細節上的微調,而是發展思路上的大變動。 城市總體規劃事關城市經濟社會的綜合發展目標,決定城市在一定期限內的方向、路徑,當然應該具有一定的嚴肅性、前瞻性乃至穩定性。如果總是像拉鏈馬路一樣,動輒就挖開填上,修修補補,還算得上什么總體規劃?明明是近20年的長期規劃,總是改來改去,則這樣的規劃很難對城市的發展起到約束作用,更談不上城市經濟社會的有序運行了。 城市總體規劃為什么總是改來改去?一種可能是,當初編制規劃的時候,缺乏應有的“戰略性”和“前瞻性”,沒有真正站在歷史的制高點上考量未來城市的發展,結果剛剛幾年過去,這些關鍵性的指標就已經突破,這個時候,所謂的規劃實際上已經失去指導能力,只能重新修訂了。再一種可能則是,各地在踐行既定的總體規劃時,并沒有意識到規劃的嚴肅性,真正做到“規劃如山”,而年年月月的小突破,必然導致最后總體規劃完全失靈,淪為擺設,并最終推倒重來。原本剛性的總體規劃,一旦淪為領導意志的奴仆,只能被不斷突破,不堪再用。 此外,近年來甚囂塵上的“土地財政”,更使得城市總體規劃“計劃趕不上變化”。一些地方政府過度依賴土地出讓金以維持財政收入,其對于土地的需求已經到了一種畸形的地步,甚至出現強拆等種種亂象,其根源就在于對土地的需求上。這些城市往往以人口增加尋求土地增量,并互為因果,結果只能是不斷地修訂規劃。 可見,“短命規劃”的背后,透露出來的是依然強勢的行政力量和領導意志,在這樣的力量和意志驅使之下,城市的發展難免忽左忽右,飄忽不定。看上去很多城市確實日新月異、一日千里,殊不知,這樣出于拍腦袋決策推動的城市發展,由于其缺乏總體規劃的約束,很多時候往往需要支付極為昂貴的經濟社會成本。中國規劃網北京6月6日電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