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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街談標題《對開發商挖歷史名城墻腳沒轍么》頗吸引眼球,但說老實話,廣州市政府對開發商挖歷史名城墻腳到底有轍沒轍、如果有轍的話會是什么轍,如果沒轍又該如何彌補讓它最后有轍等等問題,我懂得不多,也提不出什么高明的辦法。我感興趣的是為什么會發生開發商挖歷史名城墻腳而政府卻沒轍這樣的事情?是個案式的偶然政府工作疏忽,還是體制機制性的某種制度缺失? 對此,街談有一問,“現在埋怨政府有點遲了,可還是要知無不言:制定歷史文化保護規劃時,怎么就不能提早考慮開發商的尋利沖動?政府和拆遷戶打交道是內行,怎么和開發商打交道就變外行了?”我個人覺得,問得好!還可以強調一句:問得太好了!把這個問題真正解決了,即便這次交一點學費,也是值得或者說劃算的。我想,如我持類似看法和觀點者或不在少數。 街談這一問,含前后兩個問句,后一個問句我不想回答了,因為答案就是問句本身。倒是前一個問句有意思,值得繼續追問下去,即為什么我們的歷史文化保護規劃、城市規劃不能在大規模地產開發之前就做好呢?換句話說,為什么我們不能一次性把我們生活的這個城市50、100年的長遠規劃做好或基本做好,讓規劃去引導地產開發、城市更新,而非相反呢?在這方面,美國芝加哥城市規劃的經驗可資借鑒:1909年勃南(D anielH udsonBurnham )編制的芝加哥總體規劃(T heChicagoPlan)成為第一個美國城市的總體規劃。該規劃將芝加哥城區的用地性質進行了分類、將城市的公共空間進行了劃分,同時確定了城市的道路網系統。規劃至今仍對芝加哥市的城市發展起著指導作用,即規劃管用超過一百年! 一方面是我們很多城市在歷史文化保護規劃方面的姍姍來遲,導致留下北京梁林故居被拆等歷史遺憾,以及在城市規劃方面一再面臨“二十年規劃,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改甚至推倒重來”的短命尷尬,導致重復規劃嚴重,勞民傷財不說,而且給城市發展留下太多缺憾與遺患等,令人痛心疾首,而另一方面卻是像美國芝加哥這樣的城市,它的城市規劃居然可以沿用一百年之久,其規劃之超前、剛性之高特別是對城市發展影響和破壞的程度之小等既令人嘆服,又讓人羨慕,更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借鑒。□呂治君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