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康敏 通訊員 冷會杰 王會婷 本報訊 昨日,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針對現實施的《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明確五項嚴規。 為了有效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有關事宜的通知》,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期對各盟市規劃主管部門提出五項嚴規。即加大學習和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條例》;建立規劃評估制度,嚴格規劃修改、備案程序,依法將城市(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備案;做好特定地區規劃管理,未編制總體規劃的特定地區,要及時編制,并按程序報批;盡快制定修改完善相關制度,確保城鄉規劃管理落實到位;嚴格依法行政,加大監督力度。開展《城鄉規劃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辦法》專項檢查,加強對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管理人員和規劃編制單位技術人員的教育,提高規劃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