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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城市規劃突出自然景觀 嚴格控制重點地段建筑高度

時間:2016-08-29 16:28來源:中國規劃網 作者:汪志民

    中國規劃網濟南8月29日訊 日前,國務院正式批復《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年—2020年)》。齊魯網記者了解到,《規劃》提出要保護“山、泉、湖、河、城”有機結合的城市風貌特色,形成兩條景觀主軸、兩條景觀副軸和六個風貌分區,嚴格控制風貌帶內重點地段的建筑高度。此外還規劃保護芙蓉街等三個歷史文化街區,避免大拆大建。
 

濟南城市景觀風貌規劃

濟南市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圖

 

    兩條景觀主軸搭配兩副軸

    打造六大風貌分區

   《規劃》提出打造南北泉城特色風貌軸與東西城市時代發展軸兩條景觀主軸,其中南北泉城特色風貌軸以千佛山、古城、黃河為主線,串聯四大泉群和大明湖等重要自然、歷史要素,是展現和延續自然山水城市特征的景觀風貌主軸;東西城市時代發展軸則以經十路為主線,串聯泉城特色風貌帶、燕山和臘山新區及東、西部城區,是體現城市發展時代特征的景觀風貌主軸。

    此外,《規劃》提出打造兩條景觀副軸,非別是燕山新區現代城市景觀軸:以燕山中心區為核心,以大辛河為紐帶,向北串聯華山風景區和黃河,向南串聯龍洞地區;以及臘山新區現代城市景觀軸:以臘山中心區為核心,以臘山河為紐帶,向北串聯美里湖和黃河,向南串聯臘山。

    規劃形成古城—商埠區、臘山新區、燕山新區、王舍人—賢文片區、東部城區和西部城區六個風貌分區,統籌協調各風貌分區景觀風貌的整體性和獨特性。嚴格控制風貌帶內重點地段的建筑高度,明確大明湖周邊地區高度控制:北至膠濟鐵路,控制高度由南至北為24—50米;東、西分別控制至東、西護城河以外約200米,控制高度由內向外為18—36米;南至泉城路,控制高度由北至南為15—45米。

    以上措施意在保護大明湖至千佛山之間“佛山倒影”的故有景觀,控制視廊內的建筑高度,滿足大明湖北岸至千佛山一覽亭以上山體的通視要求。

    超四成市域范圍劃為禁止建設區

    適宜建設區僅占8.4%

   《規劃》將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地表水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界定為禁止建設區,區內原則上禁止任何建設活動。市域范圍內禁止建設區面積約3645平方公里,約占市域總面積的44.6%。

    其中,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嚴禁進行村鎮建設、采礦、挖土挖沙等一切非農活動,嚴格保護耕地資源;地表水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停止農業生產活動,退耕還林,嚴格禁止與水源保護無關的任何建設活動;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除必須的保護設施外,不得增建其它任何工程設施。

   《規劃》還將包括包括自然保護區的控制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和人文景觀保護區、泉水補給區和河湖濕地、一般農田用地區、山林綠化區、城市生態隔離區等定為限制建設區。區內對各類開發建設活動進行嚴格限制,不宜安排城鎮開發建設項目,確有必要開發建設的項目須符合全局發展和城鎮建設的整體要求,并嚴格控制項目的性質、規模和開發強度,適度進行開發建設。市域范圍內限制建設區面積約3842平方公里,約占市域總面積的47%。

    其中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和人文景觀保護區及自然保護區控制區內的旅游項目及設施的建設,應當與周圍景觀環境相協調,在環境容量允許的前提下適度開發建設,防止破壞與影響旅游資源;泉水補給區和河湖濕地內,以發展綠化種植和生態農業為主,嚴格控制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禁止建設污染水質的工業生產設施;一般農田用地區內鼓勵各種農業設施的建設,促進各類中、低產田及其它一般農田向基本農田轉化,提高其產出、產量和農業經營水平;山林綠化區內嚴格保護自然山體景觀,嚴禁可能破壞生態環境、破壞山體景觀的所有開采活動,鼓勵植樹造林和山體綠化等維護生態環境的活動;城市生態隔離區內鼓勵生態建設和農業生產活動,保留原有農田、菜地、林地等自然地貌形態,加強植樹綠化,改善生態環境。

   《規劃》將除禁止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以外的區域劃為適宜建設區,區內城市建設應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建設,優先滿足基礎設施用地和社會公益性設施用地需求。市域范圍內適宜建設區面積約690平方公里,約占市域總面積的8.4%。

    可能破壞泉脈流徑深基礎工程一律禁建

    保護歷史文化與傳統風貌

   《規劃》本著堅持整體保護、重點保護和積極保護的原則,以保護古城商埠及其傳統文化為重點,建立“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

    古城保護以古城為主體的泉城特色標志區重點保護整治“一城一湖一環”(古城、大明湖、環城公園),控制建筑高度,保護古城的街巷肌理和泉池園林水系,增加開敞空間。

    商埠區保護以“三經六緯、一園十二坊”(包括經緯道路、中山公園、典型街坊等)為保護整治重點,維持小格網街道格局,保護典型街坊和具有代表性的建筑,新建建筑保持與傳統建筑相協調。

    另外,劃定以72名泉為重點的泉水出露區的保護范圍和控制范圍。禁止填埋、占壓、損毀名泉泉池、泉渠及其人文景觀;禁止在保護范圍內進行與名泉保護無關的建設。在趵突泉、珍珠泉、黑虎泉、五龍潭、百脈泉、洪范池等泉群的泉水出露區保護范圍內,建設工程基礎施工限制采用箱形基礎;禁止建設有礙名泉風貌的建筑。在全市范圍內,禁止建設可能對泉脈流徑造成破壞的深基礎工程。

    規劃保護芙蓉街等三個歷史文化街區

    遠期逐步更新不協調建筑

   《規劃》提出保護3個歷史文化街區,即芙蓉街-百花洲歷史文化街區、將軍廟歷史文化街區、山東大學西校區(原齊魯大學)歷史文化街區。

    芙蓉街-百花洲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南至芙蓉巷,北至大明湖路,東至珍池街,西臨貢院墻根街,面積約8 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南至泉城路、曲水亭街南側,北至明湖路,東至縣西巷、珍池街、院前街、西更道街一線,西臨貢院墻根街,面積約17 公頃。

    將軍廟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南至鞭指巷49 號南外墻,北至壽佛樓后街4 號北外墻,東至鞭指巷東邊界,西至太平寺街、西城根街,面積約9 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南至泉城路,北至大明湖路,東至鞭指巷東邊界,西至西城根街、太平寺街西邊界,面積約6公頃。

    山東大學西校區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為校園內和齊魯醫院內的歷史建筑集中區域,總面積約18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北至齊魯醫院北界,南至經十路,東至山東大學西校區東界,西至廣場西溝,總面積約25公頃。

   《規劃》要求,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筑保護與更新應體現歷史的真實性、風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續性。嚴格保護街區內的街巷道路和空間尺度,逐步調整不合理的土地使用功能,完善市政設施和綠化環境系統。建設控制地帶內新建和改建的建筑,要與歷史文化街區內的整體風貌相協調。嚴格控制新建用地性質、建筑高度、體量、色彩、風格等要素。避免大拆大建,注意保護街巷肌理和有保護價值的歷史建筑、自然和人工的植被景觀。對于與傳統建筑風貌不協調的建筑,應近期改建其外觀形式,以達到與環境協調統一,遠期逐步更新或拆除。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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