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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5月5日消息(記者劉玉蕾)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6時53分報道,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財政部昨天聯合發出通知,針對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現的房源閑置、出借,準入退出管理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做出有關規定。 通知要求,新建廉租住房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同步做好小區內外市政配套設施建設,方便低收入家庭生活、就業、就醫和子女入學。市、縣人民政府抓緊建立住房保障、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房地產、金融等部門和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著力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審核工作的準確性。 通知還要求,強化租賃管理和服務。對正在享受實物配租廉租住房或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辦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手續。對于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嚴肅處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該家庭在一定時間內,再次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資格。 (責任編輯:瑋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