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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8月9日消息 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18年,是一個人從嬰兒到高中畢業的時間;18年,還是三峽工程完成了139萬人大移民的時間。但是,對于福建漳州東山縣的居民來說,卻眼睜睜地看著一塊700畝的土地荒了18年。
(責任編輯:白雪松)
這塊荒地已經成為迄今為止國內閑置時間最長的地塊之一,被人稱為“最閑”土地。近日,這個地塊周圍的居民趁著國土資源部整治、清理土地違法違規專項行動的機會將其曝光。700畝的土地為何一晃閑置18年? 東山縣國土資源局:企業自身原因導致土地閑置 在漳州東山縣康美鎮馬鑾灣景區內,一塊本應于1993年8月開工的土地,至今仍是雜草叢生,遠遠望去,這片700余畝的閑置土地上,一些地方堆積著垃圾,一部分土地則被當地農民種上了花生、地瓜等農作物,荒涼的景色與熱鬧的馬鑾灣景區形成鮮明對比: 知情者甲:現在那塊地一直都荒著,好像以前好像93年的時候有征用過是吧,一半一些村民在種一些農作物,像蘆筍啊。在景區的邊上,人家那外地游客車來來往往,看起來肯定就感覺不一樣,看起來很浪費。 知情者乙:那些菜都是這邊的村民嘛,反正看到它一直荒著沒人管。 1992年8月,開發商福建東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與當地政府簽訂709畝土地的受讓協議,用于旅游和地產開發,土地出讓金為1465.5萬元。既然簽了協議,為什么土地遲遲不能開發呢?漳州市東山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曾少東向記者介紹了其中原因: 曾少東:一方面是企業自身的原因,99年以后首任董事長去世以后,公司董事會限于股權糾紛之中。另外一方面是公司營業執照,至今也無法通過年檢,項目用地無法進行規劃建設。 對此,漳州當地媒體的記者多次找到“東嘉公司”,想要證實公司業務能力的時,均吃了閉門羹。 國家規定土地閑置兩年就要無償收回 政府卻建議給予延長開發建設時間一年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也就是說,土地閑置超過兩年就要被無償收回,這對企業來說,應該是不小的損失,至少巨額的定金打了水漂,還不算因競買而投入的其它付出。然而,“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的令箭,在漳州卻被當作雞毛。雖然東嘉公司至今還欠受讓土地和其他資金300多萬,東山市國土資源局也是只在2010年10月發出土地處置公告,建議給予延長開發建設時間一年處罰。對于這個成本過輕的處罰,曾少東說,福建東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屬于臺資企業,在操作中,東山縣國土資源局一直都采取慎重的態度: 曾少東:我們目前的態度就是說依法依規嘛,進行調查核實。我們現在就要初步形成一個處置方案,然后跟東嘉公司的臨時領導小組進行協商、談判,行了就定下來,定不下來要怎么辦這樣看談判的結果。 2004年之前,我國經營性用地多采用協議出讓,很多地方政府在出讓合同中對企業開竣工時間約束很寬松。而且多采用“毛地”出讓,在完成動拆遷之前,政府就將土地賣給開發商,隨著拆遷難度越來越大,許多土地因此而形成閑置。 據國土部透露,全國閑置土地約1萬公頃。而國土資源部此次從8月開始,到10月的兩個月的土地違法違規專項整治清理行動,也將地產開發閑置用地納入了清理和整頓重點。國土部對待土地閑置的態度長期是高調且嚴厲的。但閑置狀況卻仍很嚴峻。有評論認為,杜絕土地閑置,關鍵在于地方政府的作為。只有地方政府嚴格征地程序,真正讓違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土地閑置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