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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4月28日電(張晉龍)28日,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對外發布《關于負責任的轉基因技術研發行為的倡議》(以下稱倡議書),倡議科學家應在轉基因技術審批決策過程中堅持審慎負責的行為,不要受各種潛在利益的影響,謹慎對待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研究,規避利益沖突可能導致的負面影響。 《倡議書》說,轉基因技術是現代科學和技術迅速發展的必然結果,但如有不規范的研發和濫用也可能帶來安全風險。轉基因技術研究與開發應遵守倫理規范,保障安全,緩解資源約束,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環境。 《倡議書》指出科學家在轉基因技術研究中要承擔防止擴散、加強安全性研究、開展安全評估等責任。積極關注技術應用的社會和環境效果,預見技術的潛在風險,自覺規避技術的負面影響。 《倡議書》還指出,研究人員一旦發現他人在技術開發或應用中可能存在嚴重的倫理問題,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如果無法判斷是否存在技術倫理問題,應主動與同行,必要時與人文社會學者進行探討。 基因是具有遺傳信息的DNA片斷,是控制性狀的基本遺傳單位。基因通過復制把遺傳信息傳遞給下一代,通過控制蛋白質表達,決定生物的特征特性,并在繁衍過程中代代相傳。 轉基因技術就是將高產、抗逆、抗病蟲、提高營養品質等已知功能性狀的基因,通過現代科技手段轉入到目標生物體中,使受體生物在原有遺傳特性基礎上增加新的功能特性,獲得新的品種,生產新的產品。轉基因現象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例如高等植物中普遍存在的異花授粉和天然雜交等。 倡議書全文如下: 關于負責任的轉基因技術研發行為的倡議 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 2013年4月 轉基因技術是現代科學和技術迅速發展的必然結果,在醫藥、工業、農業、環保、能源、新材料等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必將為人類社會提供新的發展空間。但轉基因技術和其他高技術一樣,如有不規范的研發和濫用也可能帶來安全風險。為此,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倡議從事轉基因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產品開發的科研人員,以及在相關機構中負責轉基因技術安全監測和評價、檢測技術研究的科研人員,以對人類社會發展高度負責任的態度,加強職業操守,規范科研行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與社會溝通,促進轉基因技術良性發展。 一、一般原則 科學家所處的特殊位置及角色,使其應具有兩方面的責任擔當,一方面體現在使轉基因技術的發展最大限度地造福于人類發展與社會進步,另一方面表現為感知不公正和避免風險的自覺性。為此,負責任的轉基因技術研發行為應秉持如下一般性原則: ——負責任。從事轉基因技術研究與開發的科學家應對自身的研發活動負責,關注技術應用的不確定性和社會效果,自覺維護健康安全、環境安全和國家安全。 ——可持續。轉基因技術研發應遵守倫理規范,保障安全,緩解資源約束,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環境,拓展其在醫藥、農業、環境和其他相關產業中的應用。 ——服務于國家、社會。轉基因技術研發和評價應服務于國家發展戰略需求,推動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人類健康、糧食安全、營造可持續的生存與發展環境服務。 二、研究活動中的責任 從事轉基因技術研究與開發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遵循國際相關生物安全公約。負責任地開展轉基因技術開發及應用,在增進轉基因科學知識,推進轉基因技術發展的同時,積極關注技術應用的社會和環境效果,預見技術的潛在風險,自覺規避技術的負面影響。科學家在轉基因技術研究中的責任包括: ——規范研究過程的責任。對于實驗室和田間試驗的規劃及執行,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法、分級安全控制的措施和要求、轉基因生物研究安全操作規程等,確保安全有序。 ——加強安全管理的責任。遵守實驗室、試驗區域安全管理規定,參加定期培訓和考核,定期檢查計劃執行和實驗(試驗)記錄和結果,建立安全管理檔案,包括: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實驗室和田間試驗安全監管記錄;建立人員、材料管理文件,對人員調整、人員進出、人員培訓、人員考核、材料進出等建立檔案備查。 ——防止擴散的責任。轉基因生物在貯存、轉移、運輸和銷毀、滅活時,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具備特定的設備或場所。安全等級Ⅱ、Ⅲ、Ⅳ的轉基因生物,在廢棄物處理和排放之前應當采取可靠措施將其滅活和銷毀,以防止擴散和污染環境。發現轉基因生物擴散、殘留或者造成危害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消除,并立即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加強安全性研究的責任。加強轉基因作物對健康和生態系統影響的研究,積極推進安全轉基因技術體系的研究,從技術發展初期就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風險因素。在轉基因研發過程中,應特別注意轉基因產品生成過程,分析轉基因產品內基因產物可能引起的風險和基因轉移的可能性。 ——開展安全評估的責任。自覺地承擔起對研究后果的安全評估責任,推動轉基因產品檢測、監測技術的發展,提高轉基因技術及產品的安全評估能力,促進轉基因技術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三、社會責任 科學與社會的關系日益緊密,科學家應對由自身努力而取得的成果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科學家在轉基因技術的決策咨詢、風險管理、科技傳播等事務中承擔著重要的角色,在轉基因技術的社會應用中發揮重要作用。科學家應在審批決策過程中堅持審慎負責的行為,在風險管理過程中堅持公正理性的立場,在科技傳播過程中堅持誠實坦率的態度。科學家的社會責任包括: ——決策咨詢中的責任。積極參與相關政策議題的討論,為決策提供全面、準確、真實、客觀的意見, 在討論中,給出合理的理由或證據來支持論點或結論,使人信服。重視轉基因技術研發和應用過程中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努力增進社會理解,拓展政策選擇。 ——科學傳播中的責任。忠實于事實與證據,尊重公眾知情權,并以恰當的方式就轉基因安全風險問題與公眾溝通。利用多種方式、渠道參與各類科普事業,提高溝通能力,普及轉基因生物技術、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常識,提高公眾認知水平。在與公眾的溝通中,應主動并努力地去理解社會公眾的認知與關切。 ——科技倫理教育的責任。在教育實踐中加強科技倫理教育,引導學生、青年科研人員關注科技工作中的倫理道德問題,告知基本的科學研究倫理規范,培養其科學研究的責任意識。 ——規避利益沖突的責任。接受各類委托,承擔項目研究、成果鑒定、安全評估等活動時,應實事求是、客觀準確,不受各種潛在利益的影響。謹慎對待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研究,規避利益沖突可能導致的負面影響。 四、行動方針 科學家應基于自己的專業分工,在轉基因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活動中,遵守科研規范,保持對技術倫理的敏感性,自覺思考技術開發和應用可能帶來的倫理、社會和法律問題,定期開展安全自查,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負責任的科學研究。 ——秉持科研誠信。堅決反對剽竊、篡改、偽造等各類科研不端行為。在轉基因技術研究和技術開發中,遵守科學研究發表規范,不因片面追求研究成果發表的優先權而發表不成熟的成果,或使用不正當手段搶先發表。一旦發現不端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遵守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國家有關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安全評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應的制度,在轉基因生物研究與實驗前,應按照安全等級向相應的管理單位申請。在實驗中,嚴格執行規定的安全措施。對研究成果特別是實物成果,應按照國家相關法規進行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商業化生產,按國家相應的規定對各環節落實管控措施。 ——積極督促同行。督促從事轉基因研發的同事、學生遵守相關規定。一旦發現他人在技術開發或應用中可能存在嚴重的倫理問題,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如果無法判斷是否存在技術倫理問題,應主動與同行,必要時與人文社會學者進行探討。 ——開展安全檢查。制定檢查計劃,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及時予以糾正;自覺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積極支持、配合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接受社會監督。在尊重知識產權和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向社會公開相關研究,保證公眾能夠了解研究的基本目的、進展和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