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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舉辦“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業務培訓班”后,有關省區市行動迅速,抓緊建立健全協調機制,部署開展本地區追逃追贓工作。據中央紀委官網報道文章顯示,山西、安徽、青海等多省已設立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 山西:起草外逃信息統計報告制度 昨日據中央紀委官網報道,“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業務培訓班”舉辦后,有關省區市行動迅速,部署開展本地區追逃追贓工作。 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黃曉薇3月21日主持召開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研究部署追逃追贓工作。一是向省委報告培訓班精神,各級各單位進行傳達學習,各司其職做好貫徹落實工作。二是印發追逃追贓協調機制工作規則和任務分工意見。三是召開省追逃辦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研究具體落實措施。起草外逃信息統計報告制度。四是對外逃人員做好立案、調查取證、黨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等基礎工作。 福建:傳達培訓班精神 部署追逃工作 福建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倪岳峰在聽取培訓班精神匯報后要求各級要迅速傳達學習,抓好貫徹落實;召開追逃防逃協調機制聯席會議,傳達學習培訓班精神,謀劃部署全省工作;適時向省委專題報告追逃追贓工作情況。3月31日,省紀委常委會議傳達學習培訓班精神,研究提出貫徹意見。4月1日,省追逃防逃協調機制第五次聯席會議原原本本傳達了中央紀委領導同志在培訓班上的講話,總結通報了全省追逃追贓工作,從“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部署上來、全力配合中央開展‘天網’行動、扎實做好追逃追贓基礎性工作,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四個方面,對全省下一步追逃追贓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安徽:明確追逃聯絡部門和聯絡員 安徽建立了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協調機制,印發了《關于設立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通知》。 協調機制由省紀委牽頭,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省司法廳、省外事辦、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為成員單位。省追逃辦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明確了省追逃辦組成人員、聯絡部門和聯絡員。 青海:成立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 青海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3月30日開會對追逃追贓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一是成立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下設的反腐敗協調工作辦公室。二是明確了辦公室在追逃追贓工作中將承擔的七項職責任務。三是指定追逃追贓工作聯絡員,建立定期信息通報制度,做好全省外逃人員信息匯總上報等基礎性工作。四是全力配合中央“天網”行動。 甘肅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張曉蘭3月31日主持召開省紀委常委會議,傳達學習培訓班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并向省委作出書面報告。重慶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徐松南4月3日主持召開市紀委常委會議,專題學習傳達培訓班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研究制定本市追逃追贓協調機制工作規則。 相關 “獵狐2015”啟動以來 首次從希臘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 昨日,公安部獵狐境外工作組將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依法引渡回國。據悉,這是“獵狐2015”專項行動啟動以來,中國警方首次從希臘成功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 據浙江龍游警方立案偵查,2013年4月底,衢州百泰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胡某某與家人前往塞浦路斯后一直未歸,并將非法集資的4000余萬元資金和從銀行獲得的400萬元貸款一卷而空,公安機關隨即對其上網追逃。此后,浙江省龍游縣檢察院依法對胡某某批準逮捕。去年10月,經前期深入工作,在公安部積極協調下,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11月23日,胡某某在希臘雅典機場被當地警方依法扣留。 公安部啟動引渡程序后,通過辦案單位提供的充足證據和法律依據,希臘法院最終裁決同意將其引渡回國。 據統計,中國已與39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與52個國家簽訂了刑事司法協助類條約,與91個國家(地區)、國際組織簽署了124個檢務合作協議或諒解備忘錄,并與189個國家建立了警務合作關系,向31個國家的36個駐外使領館派駐了62名警務聯絡官。 由于我國與希臘尚未簽訂引渡條約,在本次引渡過程中,中國警方及時提請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并向希臘警方提供引渡請求書和相關證據材料,成功與希臘進行了個案引渡合作,為今后中國與歐洲各國開展國際執法合作提供了成功借鑒。 有關人士指出,此次希臘批準向我國引渡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也體現了國際執法部門共同打擊犯罪的堅決態度,必將有力震懾外逃犯罪嫌疑人。 文/本報記者 桂田田 見習記者 張偉 (北青網)
如何讓潛逃“狐貍”束手就擒 在語言風俗迥異、情況異常復雜的海外,如何讓潛逃多年的“狐貍”束手就擒? 鎖定“狐貍” 為了鎖定潛逃境外的疑犯,我國公安機關可以協調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迅速在成員國對疑犯進行定位,及時報告行蹤;一旦確定了嫌疑人的大致逃跑路線,可以在沿線國家都部署查緝。 實施抓捕 公安部辦案人員表示,抓捕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由所在國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實施抓捕,然后移交給中國警方,此類最為常見;二是由所在國警方和中國警方共同實施抓捕,抓捕魏某就屬于此類。 押回“狐貍”
如何將外逃疑犯帶回國的問題,會受到所在國法律規定、與中國是否存在雙邊引渡條約、是否存在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等多邊機制、與中國之間的關系友好程度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中國警方在帶疑犯回國前需要辦理的相關法律手續。(騰訊新聞綜合新京報報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