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海口10月1日電(記者趙葉蘋)海南省水務廳近日制定《海南省水務廳城鎮內河(湖)水污染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實行“一河(湖)一案”的方式,針對性地制定了城市內河(湖)三年行動治理方案,致力于全面改善海南城鎮水環境質量。 今年8月中旬,海南省水務廳聯合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組成6個工作組,對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陵水河、寧遠河五大河流的41個排污口、11個大排溝、23個企業(加工點)、19個養殖場(點)、34處砂場、29處垃圾場(點)的水環境狀況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結果表明,五大河流水環境總體水質情況良好,但受城鎮和鄉鎮污水排放、河道兩岸水土流失(含非法采砂)、工礦企業(含加工點)的點源污染、農業面源污染、養殖場和建筑垃圾等因素影響,部分河流局部存在不同程度的水環境污染問題。 為此,海南省水務廳根據《方案》要求,除按照職責分工督促市縣政府完成責任范圍內的生活污水、水土流失、非法采砂治理及城市內河水體生態修復等治理工作外,還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水土流失治理、規范河道采砂、水生態恢復和景觀再造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舉措。同時針對各市縣的污染水體,除啟動污染源排查外,還實行“一河(湖)一案”的方式,針對性地制定了城市內河(湖)三年行動治理方案,明確治理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治理達標期限。
目前,海南各市縣正按照《全省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動方案》積極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省水務廳將在跟蹤各市縣項目進展的同時,還對各市縣開展整治工作情況建立臺賬,并將通過媒體渠道公開,接受社會及輿論監督,促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