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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免職。廣東一知名城市規劃師批評“出事官員”不懂常識,規劃“瘋狂又狂妄”,山頂挖湖,山地修建百米大道。一位規劃部門工作人員說:“‘一朝天子’一朝規劃。每個領導都有不同的眼界、思維甚至利益,一般不會延續前任的。官員上任需要政績,就修改以前的規劃,下面‘唯上’的人幫著進行‘自圓其說’的論證,推進表面合法的程序。”(7月3日《新華每日電訊》) 萬慶良落馬了,規劃師也敢出來說話了。萬慶良是否因為“瘋狂又狂妄”規劃落馬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某些地方“一朝天子”一朝規劃,官員把規劃師拋在一邊自封“規劃之神”,令人觸目驚心。 《城鄉規劃法》規定,城市規劃不能因為地方領導的變更而變更,不能因為個別領導的意見擅自修改。“規劃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不如領導一句話”,顯然與《城鄉規劃法》精神背道而馳。“山頂開挖大湖,山地建百米大道,瘋狂又狂妄。”規劃專家炮轟落馬官員無疑戳到了城鄉規劃的痛處。 依領導個人意志,隨便修改城鄉規劃的現象既浪費社會資源、勞民傷財,擠占民生投入;也打亂了城鄉總體規劃部署,導致城鄉規劃缺乏連續性、前瞻性,影響城市整體美觀;滋生了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與爛尾工程。在一些地方,雖然輿論對城鄉規劃朝令夕改的問題詬病不斷,但由于政績評價體制不完善,監督制度失靈,導致法不責眾,領導違規違紀成本太低。多年來,這種“規劃規劃,不如領導一句話”的怪現象一直沒有根本改變。 其實,對照《城鄉規劃法》,各級人大加強規劃執法監督檢查,查處城市規劃違法行為,應是打破“規劃不如領導一句話”潛規則的一條有效路徑。但是由于各種權力利益關系盤根錯節,監督力度難免有所削弱。 在我看來,要改變“領導一句話就變”的規劃生態,主要有這樣幾項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績評價機制,豐富政績評價內涵。多從民生角度看政績,少以形象工程論英雄。保持對官員政績考核的連續性與長效性,增加官員違規成本,約束官員非理性政績沖動,修正官員隨意變更規劃的短視政績觀。二是健全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問責讓沒有經過民主程序、科學論證的決策出不了臺;讓好大喜功、盲目決策者承擔應有的責任。促使決策者保持權力謙卑,學會傾聽民意,謹慎用權。三是強化民眾對城鄉規劃的參與權、監督權、評價權。讓億萬雙眼睛盯緊城鄉規劃,不能聽任有人拍腦袋決策,隨意調整規劃,無謂地消耗社會資源。對于決策失誤者,上級有關部門還要啟動問責程序與司法程序。 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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