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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劃網湘潭8月8日電(記者 周通)出臺的規劃實施后走樣,園區規劃各自為政,今后這種情況在湘潭將大大減少甚至不會再出現。8月5日,我們從湘潭市人大城環委獲悉,湘潭規劃部門認真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審議意見和交辦意見,制定出臺了新版《湘潭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湘潭市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管理(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園區規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項制度,為規劃管理、實施、執法提供了完善的法定依據。 去年7月30日,湘潭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聽取市規劃局、市人大城環委有關全市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報告時,提出了六條審議意見,其中一條是要求明確縣(市)區相關部門嚴格執行規劃的責任,實行規劃責任目標考核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湘潭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縣(市、區)、示范區(園區)規劃的統籌、指導和監督。強化對全市重點區域,重要節點的基礎設施布局和單體建筑規劃設計的審查,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評價體系和糾偏糾錯機制。出臺《湘潭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等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強化規劃的變更調整程序。當年9月10日,湘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確定此審議意見為交辦意見,要求市人民政府近期內出臺湘潭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規劃項目綜合驗收辦法等相關制度,為規劃管理和執法提供法定依據。 對此,湘潭市規劃局高度重視,在一年內陸續修訂、制定、出臺了五項制度和辦法。經過前后6次修訂,出臺了新版《湘潭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新版規定在停車位、綠地率等各項技術指標方面規定得更科學、更合理,同時新增了“城市居民點公共設施設置標準專篇”等章節,填補了原有規劃管理空白,內容更完善,法定依據更充分,更符合“兩型”要求。 制定了《湘潭市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管理(實施)辦法》。該辦法規定,規劃驗收將堅持“先環境、后建筑,先設施,后主體”,即先進行室外環境和配套設施驗收,以保證項目總體品質、景觀效果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到位。其中,對公廁、垃圾站、室外給排水管道等公共基礎設施的配套驗收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出臺了《湘潭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章程》,明確了市城鄉規劃委員會作為全市規劃管理的最高議事機構的審議程序、工作程序、審議方式和簽審制度。對規委會全體會議、項目專題會議和呈報件三種審議方式的范疇和時間進行了明確。對涉及城市發展戰略規劃、城市法定規劃、市域各園區和“兩市一縣”總體規劃及規劃的修改,由全體會議進行審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 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園區規劃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五個統一”的要求,即統一按一張城市總體規劃圖實施,統一按一個標準審批、統一由一個行政主體承擔法律責任、統一許可文件編號和檔案管理,統一由市城鄉規劃局對各園區規劃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對湘潭市園區規劃管理進行整合提升。各園區管委會未經許可不得自行編制或調整法定規劃。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市城區社區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通知》,制定了貫徹落實該文件的實施細則,用以規范市城區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連片改造居民區的社區工作用房和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并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責。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