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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高級城市規劃師邢海峰
治堵需規劃與管理并行
記者:您認為城市擁堵的原因有那些?
邢海峰:造成城市擁堵的原因很復雜。首先,城市擁堵跟經濟發展密切相關。伴隨經濟的高速增長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市里人多了,車也多了。與此同時,城市道路設施建設速度與城市發展不同步,城市道路系統不能適應機動車迅速增長的需要,造成比較嚴重的擁堵現象。第二,與城市功能布局有關。有一些城市依循單一的功能分區進行城市布局和建設,如在城市外圍新建的大型居住區和工業園區,功能過于單一,就業和居住分離,帶來大量“鐘擺式”通勤交通,對交通造成很大壓力。另外,目前我國很多城市還沒有形成合理的城市路網體系,道路密度低、干道間距過大、支路短缺、功能混亂,難以適應現代快速機動交通的需要。第三個是我們的交通管理相對滯后,軟件建設比較落后。我們的規劃技術人員、管理決策人員都還缺少應對如此嚴重交通狀況的經驗。最后是交通政策導向的問題。一些城市的道路設計在重視機動車的同時,卻忽視了非機動交通需求。自行車道本來就不寬,還將一部分劃出來做車位,再占一部分做機動車道,而且,很多自行車道是允許機動車通行的,騎自行車出行很不安全。再加上公共交通服務跟不上,到最后大家都愿意選擇私家車出行,車多路少,擁堵自然產生。
記者:2010年12月24日北京限牌購車后,2011年7月11日,貴陽決定對汽車牌號分段管理,成為繼北京之后中國第二個汽車限牌的城市。除了限牌外,還有什么措施可以解決城市擁堵?
邢海峰:從規劃方面:一是合理規劃城市功能布局,避免或減少因居住與就業場所分離所造成的大量通勤交通;二是制定城市整體的交通發展戰略。城市交通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既要研究交通需求和供應的平衡,還要考慮土地和財力的可能。城市交通是一個動態的整體,僅靠大工程和應急的措施不可能解決交通問題。如公共交通的發展,必須依靠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體系化的配套政策來支持。三是科學規劃公共交通系統。具體包括:加密城市支路網和公交網密度,提高公共交通的可達性,縮短步行到站的距離,應當使居民步行5分鐘或300~500米的距離內就有公共交通車站;合理規劃建設不同公交方式的對接和線路的換乘樞紐站,最大可能減少人們換乘的時間和距離,使乘客能很方便快捷地換乘。同時,還要提供與運載負荷相適應的公共交通工具(地鐵列車、公交車輛)的數量,縮小公交車輛發車間隔時間,特別是上下班高峰時間的發車間隔時間。四是優化交通結構,引導私人交通向公共交通轉化,向污染更小的交通工具轉化。城市道路交通規劃中應加強對步行、自行車交通需求研究,為其提供良好的出行條件。如,在軌道交通站點上做好與公交車的接轉,設置自行車停車場,使遠的居民能騎車到車站、存車換乘,節省到站的時耗;規劃專門的非機動車通道和環境優美的綠色步行通道等。
從管理方面:一是加強對交通秩序的治理,嚴厲處罰違反交通法規的各種交通行為,逐步使人們養成依法依規通行的習慣。目前由于執法不嚴使違規交通成本低甚至是沒有成本,在客觀上成為城市交通擁堵的重要人為因素,這相較于機動車數量增大的硬壓力,是可以改進和避免的軟因素。如一些城市中無證駕駛的各種機動小三輪、以電動車名義而實際無論外形還是速度都無異于摩托車的各種違章機動車屢禁不止,大量竄行于城市各處,既大大干擾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給城市交通安全帶來很多事故和隱患;二是可以通過出臺各種包括限制性和鼓勵性政策,引導人們綠色出行、低碳出行。如最近北京大幅提高市中心停車費等這類限制性的措施,以及降低公共交通費用等鼓勵性措施。三是提高交通管理技術水平。重點是完善交通控制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的現代化設施,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統。
智能交通是措施之一,但解決交通問題需全套政策措施
記者:與國外發達城市相比,我國城市交通規劃與建設的差距在哪里?
邢海峰:其實,交通擁堵問題幾乎所有的大城市都遇到過,只是各國、各城市發展階段不同,發達國家大規模城市化建設的階段已經過去,汽車的數量與城市的發展達到了一個基本的均衡,而且他們應對交通擁堵的措施更加成熟,更有經驗,擁堵的程度比我們要輕。
由于缺乏經驗,我們解決交通擁堵問題時相對被動,哪個問題最嚴重,就先解決哪個。但交通問題是需要一整套政策和配套措施才能解決。如果總是等到擁堵已經非常嚴重時才著手解決和改造,成本將更大。
在我國,交通問題是和許多問題交織在一起的。我們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會綜合考慮很多方面,比如從產業發展的角度,我們是鼓勵私家車的。然而,從解決交通擁堵、低碳出行的角度考慮,則是應該減少私家車通勤的。國外一般都是限制性和鼓勵性政策綜合使用。比如在美國的波特蘭,城市中心區的公共交通都是免費的。我在日本規劃事務所工作的時候,我的同事沒有一個是開車上下班的。因為車位很貴,時間又沒有保障,再加上公共交通很發達,這其實也等于用價格杠桿來限行。
記者:規劃在實際實施過程中會遇到哪些問題?
邢海峰:從技術方面而言,我們在編制規劃時都是盡可能從科學合理的角度來綜合考量的。但因為經濟條件和其他因素的限制,理想的規劃實現起來會遇到很多現實問題。有些問題我們通過調整規劃可以解決,有些則可能成為歷史遺留問題需要較長時間逐步解決。
比如地產開發商在建樓盤過程中,為了保證小區品質,盡量不希望小區中有城市道路通過,新建的小區便成為了很多封閉的生活區或功能區,隔斷了城市道路交通,導致我們城市道路密度不夠,斷頭路過多,分流交通的功能相對較弱。
記者:現在很多城市都在開發和使用智能交通,比如信號燈間隔時間的調整,可變導向車道等手段,這以后會是解決交通擁堵的主要手段嗎?
邢海峰:智能交通是改進改善交通管理的措施之一,但解決交通問題一定是一套綜合的措施才可以。
比如人們的守法意識提高了,我們的交通狀況就可以改善一些;交通管理能力提高了,智能交通廣泛應用,交通狀況又會更加好轉;道路形成合理網絡,網絡中道路分布合理、層級分明,保持主、次、支路的合理結構和密度,完善微循環道路系統,交通狀況會進一步好轉……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我們不可能一蹴而就,但總體來說肯定會越來越好。
記者:您提到的守法意識問題是指什么?
邢海峰:我們城市中道路交通所面臨的問題,既與規劃有關,但又并不單單是規劃就能解決的問題,還有人們認識的問題。比如國外很多社會發展比較成熟的城市,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行人優先是不需要強調的基本準則。當然,行人也是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即使沒有汽車通過,只要是紅燈就一定會等待。
我們的經濟發展過快,但人的文明程度、整體素質沒有同步。雖然現在已經改變很多了,但還不夠。因交通違規導致的摩擦大量存在,很小的一個交通事故,因為沒有快速處理,產生的蝴蝶效應往往會導致幾條主干道的大面積擁堵這其實是一個悖論。在國外,交通警察很少,更沒有交通協管員,但交通狀況卻比較良好。我們的交警很多,還有為數眾多的交通協管員,但我們的交通擁堵狀況依舊嚴重。這與公眾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有很大關系。
城市道路規劃建設應當適度超前
記者:規劃是不是應該超前設計?
邢海峰:規劃應當充分考慮到城市發展和機動交通發展的需要,適度超前,因為,一旦城市建成后,事后再進行城市道路擴建,成本很巨大甚至成為不可能,因此,城市道路規劃建設應當適度超前或提前預留必要的空間,避免事后改造情況的發生。
但超前也不能過度,我們還需要綜合考慮投入和回報的問題。因為有很多情況是很難預判的。比如城市中有100萬輛車,我們就不能按500萬輛來規劃。首先經濟上壓力肯定很大,而且也沒必要。我們應該避免過度追求宏大形象工程的“寬馬路,大廣場”的情況發生。
其實哪個城市不想打通很多路,疏通道路,完善道路?但這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解決不好會造成很多社會問題比如拆遷,等等。
記者:我們的道路上經常出現的“補丁”是什么原因?
邢海峰:城市道路下有大量地下管線支撐著城市的運轉,出現的“補丁”很多時候是由于地下管線維護的需要。這里面還有一個深層次的原因,在城市建設中我們對地上建筑和設施的投入遠大于對地面和地下的投入。地下的投入相對較少或者不能一步到位,造成地下管線需要經常修補或改建。
另外,地下管線的維護又涉及很多部門,水、電、通訊等等,這些部門大多是各自修建、維護各領域的管線,如果不能很好協調,就容易出現多次、重復開挖地面的情況。所以,我們現在提倡地下修建共同溝(綜合管溝),雖然從長遠看是值得的,但短期來看成本很高,實施起來有一定困難。 中國規劃網北京9月7日電 記者汪梅標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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