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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貴州頻道9月19日電(記者李勁峰)為保護文化遺產,貴州將出臺規定,向利用安順屯堡文化遺產從事經營、旅游或其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屯堡文化遺產維護費。 安順屯堡文化是明朝初年在貴州"屯田戍邊"遺留下來的一種特殊文化現象,其典型的軍屯石頭建筑、屯堡地戲,以及歷經600年滄桑仍保留完好的明代"大漢族"服飾、獨特的飲食文化等,被稱為"民俗考古觀光游覽的活化石"。 貴州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日前審議的《貴州省安順屯堡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草案)》中提出,安順市政府及安順屯堡所在地縣政府應依法設立安順屯堡文化遺產保護經費,保護經費可通過政府投入、征收屯堡文化遺產維護費、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集。其中,屯堡文化遺產維護費征收辦法和標準由貴州省物價和財政部門規定。
據了解,安順屯堡文化遺產是國內唯一而又獨特的,具有重要研究價值和不可復制性的文化遺產,但目前保護經費主要來源于安順市政府及屯堡所在縣(區)政府的投入,無法滿足屯堡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 貴州省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李先憂說,為彌補安順屯堡文化遺產保護經費不足,同時確保安順屯堡所在地居民能共享屯堡文化遺產開發利用成果,更好地保護安順屯堡文化遺產,因此該《條例(草案)》中參照云南麗江征收古城維護費的做法,提出了征收屯堡文化遺產維護費的規定。 (責任編輯:楊宇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