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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劃網長春7月18日電 記者汪志民 李佳玲 住建部日前下發《關于開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試點的函》。函件指出,經協商一致,決定在長春、武漢、成都、廈門、青島、深圳、無錫、株洲、如皋等9個城市開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試點。試點工作自2019年6月開始,時間1年。
試點的目的是以“安全、美觀”為目標,以解決城市戶外廣告設施數量多、設置亂、品質低等突出問題為切入點,清除違法違規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建立長效管控機制,提高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水平,促進城市品質提升。通過工作試點,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并在此基礎上研究出臺指導全國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為加強和規范牌匾標識設置,維護市容市貌,凈化城市空間,提升城市品質和城市形象,今年5月份,長春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長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以及《長春市城市總體規劃》《長春市戶外廣告牌匾設置專項規劃》相關要求,制定了《長春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和《關于整治全市建筑物樓頂牌匾標識的實施方案》。《規范》對單位、建筑物名稱牌匾標識的設置位置、高度、大小、色彩、亮化等作了明確規定,并針對不同建筑物、不同位置、不同牌匾標識的設置規則等進行了明確闡述,同時還細化了管理要求。
同時,長春市還開展了市容環境亂象整治行動,對違法建筑實施拆除,對影響城市環境和安全的高空樓頂字、樓體廣告及占道牌匾等各類不規范牌匾組織集中拆除,全面清理雜亂條幅布幔、拱門刀旗,對一切有損城市形象的戶外廣告牌匾、私設的導向標識牌進行拆除,讓長春變得更加通透亮麗。經過合力攻堅,截至目前,全市已拆除違法建筑近40萬平方米,拆除高空牌匾、樓頂字等各類違規廣告牌匾近萬塊,清理條幅樓幔1.3萬余條,有效凈化了城市空間。
對廣告牌匾設置不符合標準的商家,工作人員逐門逐戶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和法律法規講解,明確違規設置廣告牌匾的危害,督促設置單位、個人加強自查自改。并以書面形式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人限期自行整改。對于在拆除過程中存在困難或規定期限未整改的,視情況實施助拆或強拆。拆除工作采取先主后次,逐步延伸的工作模式,由主要街路、重點區域、重要建筑物向次要街路,背街小巷輻射,逐步抓嚴做細,最終達到整治全覆蓋。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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