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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財經報道訊】上海等地一些新房源實行較大幅度降價銷售,引起部分已購房業主強烈不滿,業主認為這是開發商極不負責任的態度,要求給予補償甚至“退房”。不過相關則律師表示,退房也絕非易事。 事實上,不管是從法律角度說,還是從最基本的做生意原則講,如果開發商違約,買房者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退房。但是僅僅因為房價下跌,業主就要求退房,這種退房要求沒有道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更加沒有法律依據。采取打砸方式要求退房不僅是無理取鬧,更是違法行為。 對于降價退房潮這股惡風不能縱容,絕對不能因為要求退房的業主數量多就無視法律、就接受業主的物理要求,必須堅守法律的底線,依法處理。對于退房要求要依法予以拒絕,或者在業主依法賠償違約金的前提下允許退房,對于采取非法違規途徑退房的,要依法嚴懲,該治安處罰的要治安處罰,改給予刑罰的要處以刑罰。 強勢的開發商和弱勢的業主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的是同等保護,不能為了減少業主的經濟損失,就違法的侵犯開發商的合法權益。當然國家也應當廢除商品房預售制,降低房地產業的風險。 【世界財經報道finance.icxo.com】 中國規劃網北京10月28日電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