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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廣州市詩書路民國建筑被強拆、蘿崗先秦古墓被毀事件發生后,引發廣州全社會對文物古跡和歷史建筑的強烈關注。日前召開的市府常務會上,再次就如何加強廣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 據悉,廣州將開展新一次的全市文物、歷史建筑大檢查,并要求今后國有土地出讓前將進行文物和歷史建筑普查工作。此外,廣州還將建立文物保護社會監督制度和設立文化遺產保護組織,利用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對歷史文化遺產進行保護。 辦法一: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 在發布會上,文廣新局局長陸志強成為網友和記者提問的焦點人物。 陸志強表示,政府部門對文物和歷史建筑的保護有責任。首先,近期大家都很關注古墓被破壞事件,對為什么不對古墓進行挖掘表示疑問。現行文物保護法規定,地下埋藏需要調查、勘探、挖掘,不鼓勵立即挖掘,只有大型市政、開發項目進行時才進行大型搶救性挖掘。 為何取得土地使用權前不進行勘探?陸志強說,2002年文物保護法規定,考古勘探的費用由土地使用和建設方來承擔,這項規定在經濟發展期間地方財政不是很富有的情況下很有作用。不過,5月1日《廣州市文物保護管理規定》要求,要在市區縣建立文物保護專項保護資金,并在國有土地轉讓前進行考古勘探,目前,這項資金正在辦理手續和落實中,管理初稿已經完成,正在征求意見。 辦法二:法規出臺前對歷史建筑先保護 被定級為文物的建筑比較有保障,而像金陵臺這樣的歷史建筑卻命途多舛,未來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呢? 對此,陸志強表示,將開展全市文物、歷史建筑大檢查活動。“對建設項目的大檢查,要將文物和歷史建筑兩個部分結合起來。已經取得用地許可的項目要進行檢查,已經規劃開發的功能區域也要進行普查。文物和規劃部門都將聯手進行普查,符合文物規定將按文物進行申報,不符合文物規定就暫定為歷史風貌建筑。” 陸志強承認,從目前的法律法規上看,歷史建筑保護是非常有效果的。“如果做深層次的思考,已經達到文物級別的,法律上保護是剛性的,但歷史文化建筑,大家感覺還不是很剛性。” 在相關地方法規還未正式出臺前,將如何保護歷史建筑呢?陸志強表示,一旦發現有價值的歷史建筑,在專家和相關權威部門論證前,就先定位“暫定”,先行保護起來。暫定保護后還被破壞,將按照現行法規對相關單位進行處罰。 陸志強透露,市文廣新局牽頭排查文物、歷史建筑的基本狀況,并有序推進檢查工作。市文廣新局、國土、規劃和建設部門提供有關檢查的基本信息資料。市文廣新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部署開展檢查工作,指導督促各區、縣級市檢查城區內的建設項目、地下可能埋藏文物地塊、已批在建大型基本建設項目的文物、歷史建筑的保護情況。 在檢查中發現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壁畫以及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等文物的,應采取停止施工并保護現場的有效保護措施,并按照《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和《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其進行文物認定,并在7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在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現場。經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確認需保留的不可移動文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或者改變文物原狀。 辦法三:招募社會文物保護監督員 此外,陸志強透露,將建立文物保護社會監督制度。為鼓勵和推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監督文物保護,市文廣新局已經擬定并啟動建立文物保護社會監督工作方案,將向社會招募文物保護監督員,制定日常運行管理制度。 一是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從熱愛文物保護的人士中推選文物保護監督員,由文物部門選聘后組成文物保護監督的基本力量。二是建立文物保護監督員管理實施辦法,逐步實現文物保護監督員隊伍的制度化、常態化,建立市、區(縣級市)、街(鎮)、村(居委會)層級文物保護的安全監管網絡,制定文物安全巡查和安全事故公告制度,力爭將工作重點從事后處罰轉移到事前防范上來。 據悉,市文廣新局還將與市各大主流媒體合作搭建媒體參與文物保護監督的公共平臺,提供熱線電話、暢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通報機制,開展廣泛深入的文物保護宣傳。 辦法四:設立文化遺產保護組織 陸志強還透露,隨著推進新型城市建設的發展,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建設之間的矛盾也日趨激烈,文化遺產保護的任務日益繁重,單純依靠政府部門的力量以及傳統保護方式已經難以適應當前的文化遺產保護需求。為鼓勵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形成人人參與、社會共同監督保護文化遺產的局面,很有必要設立文化遺產保護組織。 據悉,市文物部門與規劃部門及相關部門近期將共同研究如何設立廣州市文化遺產保護的民間組織問題,通過整合現有社會資源,搭建社會、民間組織和人士、研究團體之間的橋梁和合作平臺,促進文化遺產保護的健康有序發展。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