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6市上黑榜 深圳,938戶不再符合條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廣州,3戶不符合條件獲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25戶不符合條件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189戶廉租住房承租人已不符合保障條件,過渡期已滿,仍未騰退房屋。 珠海,82戶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惠州,30戶違規申報購買或租用保障性住房。 茂名,97戶不符合條件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2戶重復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325戶不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未按規定及時退出。 陽江,149戶不符合條件違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 審計結果挪用資金57.99億元 被挪用于歸還貸款、對外投資、征地拆遷以及單位資金周轉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 不符條件10.84萬戶 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3.89萬套、領取租賃補貼1.53億元 重復享受1.13萬戶 重復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2975套,重復領取租賃補貼2137.55萬元 違規出售1.83萬套保障房,被代建企業等單位違規出售轉借出租,53 3 3套保障房,被有關單位、個人違規用于拆遷周轉、轉借出租等。 用地違規 143 3 .16畝 4 5個項目未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手續 商業開發 601.53畝 用于商業開發等其他用途 廣東情況 深圳937戶已購房家庭仍領補貼 廣東涉及的主要是深圳、茂名、廣州、陽江、珠海、惠州的部分保障對象因個人申報材料不實,相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深圳在這次審計中發現938戶保障對象不再符合條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其中:937戶領取人才住房貨幣補貼的保障對象購買了自有房產,但未及時終止發放補貼;1戶保障對象在租住公租房期間購買了自有房產,仍繼續租用公租房。另外,7戶在領取住房貨幣補貼的同時,承租了公租住房。目前深圳市已停止發放944戶保障對象人才住房貨幣補貼,違規承租人員已退回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2010年,深圳決定實施人才安居工程,把人才列為住房保障的重點對象,并推出了首批實施人才安居工程新政的“十百千萬”人才安居工作方案,即在年內提供10個人才安居項目,為100余家企事業單位先行實施人才安居政策,提供1000余套公共租賃住房,給3萬多名人才發放貨幣補貼。 但制度建設并未跟上,2011年施行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明確了人才住房補貼申請條件,但對于領取補貼期間當事人的情況發生變化如何核查應對,并未詳細規定。此次審計出來的問題,即在這3萬多名人才中發現一些違規個案。 昨日,深圳市住建局相關官員介紹,目前審計出來的違規現象均已整改,同時在制度上進行了完善,將持續對數萬人的資料進行動態核查。 專家解讀 保障房泛化給暗箱操作帶來空間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牛鳳瑞認為,保障房目前缺乏總體的政策設計,所以在保障房分配環節執行起來可能問題百出。 他說,保障房性質設定有泛化傾向,范圍無限擴大,有的地方把安置房、城中村改造房、甚至人才引進房都列入保障房范疇,這造成住房市場化改革的倒退。并給政府很大的操作空間,腐敗空間也就越大。 牛鳳瑞建議,地方政府要加強保障房信息公開,防止暗箱操作。現在人口流動變化大,家庭住房信息系統并沒有建立起來,這就使政府不具備掌握全面真實信息的條件,要防止保障房政策“好心辦了壞事”。 政府應及時調整保障房準入門檻 廣州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琳教授認為,地方政府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提高,通過民政、房管等部門和銀行聯手,對申請家庭的存款、住房情況、購車情況等信息集中起來,加大審核力度。同時要采取非常嚴厲的懲處力度。 陳琳建議,地方政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準入門檻。“我們調研發現,目前很多超出保障房標準的家庭仍然十分困難,也需要住房保障,比如在廣州家庭人均收入為全市平均水平的60%-80%的這部分家庭也難以解決住房問題”。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