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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鄭州新鄭國際機場運力不足問題,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fā)出《通知》,提出將“取消行政事業(yè)單位人員出差乘機限制,減免鄭州新鄭國際機場基地航空公司航空業(yè)務收費”。(9月1日《河南商報》) 據(jù)此《通知》,今后河南省得公務員和準公務員出門,無論是省內(nèi)、國內(nèi)或境外,均可“根據(jù)情況”而“打飛的”來回。固然,站在時間和效率的角度上看,他們乘飛機出差,無疑最方便;況且,社會已進入高鐵時代,他們坐飛機出差,在費用上也多花不了幾個錢。所以,筆者也并不一概反對公差“打飛的”。 問題在于,因公乘機由限制到取消,有關(guān)方面一百八十度急轉(zhuǎn)彎,公眾需要有個說法,畢竟,公務活動的所有開銷,最終要由納稅人埋單。 在公差“打飛的”這件事情上,公眾最為憂慮的還是,此舉會不會為居高不下的“三公消費”推波助瀾,進一步加重財政支出負擔?對此,河南省財政廳相關(guān)人士認為,公差“打飛的”不一定花費高,這和“是否助長公務消費”是兩碼事。這就很令人費解了。當初限制公差乘機,其目的就是為了節(jié)省開支,而現(xiàn)在又說“打飛的”不一定多花錢,這不是有點自相矛盾嗎? 其實,較之于其他交通工具,眼下的機票到底貴還是不貴,老百姓早就拿腳投了票——火車一票難求,乘客擠火車如同擠公交,而航空運力供大于求,以至于要靠政府取消公差乘機限制來“壯行色”,這本身就很能說明問題。 或許,河南在出臺《通知》時,壓根兒就沒考慮公務成本問題,至少,沒有將這個作為重點來考慮。允許公差“打飛的”,不過是為新鄭國際機場運力問題“救市”。 當本地機場運力不足時,政府可以動用“有形”之手讓官員去“打飛的”,那么,當餐飲、旅游等其他行業(yè)也面臨經(jīng)營不景氣時,政府是不是又要以“解決問題”為由,出臺辦法措施去鼓勵或刺激公款消費?如此大包大攬,別說政府還沒有這個能力,即便是有,恐怕納稅人也不會答應。 公差“打飛的”,說到底,與一些地方規(guī)定公務接待必須喝本地酒、抽本地煙一樣,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似有共同之處。公差“打飛的”,在加重公共財政負擔的同時,也很可能給市場幫倒忙。(梅廣) |









